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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1979年我国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少数民族地区保险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宁夏回族自治区保费收入由1998年的39176.74万元到2010年的527466.25万元,增长了近13.5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保险密度从1998年116.17元增长到2009年的725.90元,一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甚至高于同期广东省的水平。西藏自治区从2003年开始推广人身险业务,至此结束了西藏没有人身保险产品的局面,保险业为保障西藏自治区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贡献。内蒙古自治区近几年来保险业增长速度一直在全国名列前茅,2009年增长速度更是达到17.4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2.15%)5个百分点,这对2009年保费增长率普遍降低的中国来说是难能可贵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保险业的发展也是有目共睹的,近年来保费收入的增长速度一直保持在两位数的水平,2008年实现保费收入133.48亿元,同期增长33.5%。尽管少数民族地区保险业的发展呈现出欣欣向荣的一面,但在发展过程中凸现的问题却也不容忽视。首先,就保险业发展的宏观经济环境来说,少数民族地区自身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对于经济发达地区非常落后,甚至远远比不上全国平均水平。其次,保险业的整体规模普遍过小,同时保险业增长存在不稳定性,易受外部环境的干扰。第三,少数民族地区保险深度普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更比不上东部经济形势较好的省区,虽然保险密度较高,但也是受人口过少因素的影响。第四,少数民族地区保险业的内部结构不尽合理,不管是人身险还是财产险都存在这种问题。另外,少数民族地区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普遍过少也是不容忽视的问题。在这种形势下,我们有必要分析研究到底是什么因素在阻碍着少数民族地区保险业的发展,我们可以根据结果提出增进少数民族地区保险业发展的可行性建议。本研究的第一章为绪论部分,主要介绍了文章的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并分析了文章的行文思路和内容,最后从国内外相同领域的研究成果出发,分析了其他学者的研究思路和成果,为本文后续部分做铺垫。第二章为本文的定性分析部分,首先分析了以往研究关于保险市场影响因素,多数学者认为影响保险需求和发展的因素可以概括为经济、社会文化和法律政策环境等。为了考察民族和宗教是否对保险业发展存在影响,随后本章详细介绍了我国五个少数民族地区居民所信仰的宗教教义以及当地居民的风俗习惯,也分析了由此衍生出来的伦理道德。接着,文章从保险经济学的供需理论、“羊群效应”理论、经济人类学基本理论等方面出发详细分析了民族和宗教对保险业发展的关联性。本研究的第三和第四章分别从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的角度具体实证分析了影响少数民族地区保险业发展的因素。我们选取1998—2009年中国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相关宏观年度数据作为样本空间进行分析,以保险密度作为被解释变量,以保险深度、人均GDP、人均固定资产投资、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储蓄存款余额、死亡率、抚养率、少数民族比作为解释变量,运用时间序列模型和面板数据模型分析了影响少数民族地区保险业发展的具体因素。结果表明,保险业的发展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同步前进,经济因素中的收入因素是保险业发展的最主要动力,死亡率和抚养率在目前的水平上对保险业的发展还造不成影响,尤其重要的是,通过结果我们得知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通过抑制人身保险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保险业的发展。虽然我国少数民族地区保险业的发展存在一定的问题,但是其发展前景是广阔的,在这种形势下,我们认为为促进少数民族地区保险业的发展,至少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要加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水平的建设力度,一个地区的经济水平提升上去了,保险业相应也会得到发展;其次,要加大少数民族地区保险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少数民族居民的保险意识,消除少数民族居民对保险产品的疑虑,从根本上促进保险业的发展;第三,在某些特定领域推行强制保险或政策性保险也会有效的推进保险业的发展,不但能增进保险业发展规模,对人们的保险意识也有一定的促进作用;第四,要加强少数民族地区保险业从业人员的培优工作,加强专业人才的培养,提高保险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第五,我们也应该创新保险产品和服务,让少数民族居民的保险需求得到满足;第六,因为少数民族地区财产保险的发展较为迅速,可以从拓展财产保险的影响力的角度来带动当地其他保险的发展;第七,考虑到少数民族居民对身体健康等方面的认识不足,可以加大少数民族地区卫生经济资源的投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