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海洋可再生能源法律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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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可再生能源是在海水中具有再生能力的自然资源,其形式多种多样,具有共同特点即永续性。伴随着化石能源的消耗逐渐暴露的环境问题不断加剧,环境污染问题使人们的健康受到危害,因此人们越来越重视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随着我国可再生能源立法的逐步体系化,海洋可再生能源作为一种新型清洁能源被写入法律。与此同时,海洋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也更加的吸引科研人员的目光。海洋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是实现我国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也是二十一世纪我国建设环境友好和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必然选择。然而,相比其他可再生能源,国家在法律层面对于海洋可再生能源产业的立法规定,尤其是法律制度方面,对于我国海洋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保护还是显得相当不足。通过对发达国家海洋可再生能源发展产业的成果显示,能够推动海洋能源发展的重要力量是政府的财政支持。因此,本文通过分析国外海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过程中逐渐建立的重要法律制度,并且对这些有效制度的认真研究,以结合我国的本国国情来进行借鉴。在我国固有的海洋可再生能源经济激励制度、专项资金制度、总量目标制度和市场准入制度基础上,提出了以下八种有益于我国海洋可再生能源开发的法律制度,即:海洋可再生能源工程基金制度、海洋可再生能源成本分摊制度、海洋可再生能源“上网竞价“制度、海洋可再生能源强制配额制度、海洋可再生能源固定电价制度、海洋可再生能源税收优惠制度、海洋可再生能源统一监管准入制度和海洋可再生能源绿色采购制度。用来完善海洋可再生能源法律制度并构建相关法律制度框架、依法管理海洋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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