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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律援助制度是保障因经济困难或其他特殊情况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获得有效辩护的重要制度。2012年《刑事诉讼法》扩大了援助对象范围,提前了援助阶段,明确了公安司法机关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参与辩护,这些规定有限的解决了刑事法律援助范围窄、起点晚、各部门职责等问题,但改革仍有不尽人意之处。刑事法律法援能否发挥其帮助弱势群体实现正义有两个前提:一是当事人能否获得刑事法律援助,这涉及到援助的范围和阶段,是刑事法律援助普遍性问题;二是当事人能够获得刑事法律援助的有效援助,这涉及到律师的有效辩护,是刑事法律援助有效性问题。我国对刑事法律援助的关注集中体现在如何保障当事人获得刑事法律援助,而对有效辩护这一影响援助效果和援助质量的制度缺乏应有关注,刑事法律援助在司法实践中因其辩护率低下、辩护效果不佳而饱受诟病。本文拟从实际出发,在分析刑事法律援助制度与有效辩护的基本理论上,通过对我国刑事法律援助现状考察,提炼出该项工作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成因,就如何采取措施强化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提高辩护效果和援助质量提出完善建议,以期获得刑事法律援助这一法定权利向实有权利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