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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在一国的金融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其健康运行是金融安全运行的关键。近些年来,由于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创新的不断深入发展,金融业特别是银行业正面临着越来越大的风险,严重影响着一国经济的稳定与发展。如何加强对银行业的监管以促进经济与金融体系的安全和稳定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作为银行监管国际权威组织的巴塞尔委员会,也开始采取措施,着手对1988年《巴塞尔协议》进行补充和修改,并在2004年6月26日通过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为国际银行监管提供了新的统一的资本监管的标准和方法。美国、英国、日本和德国等主要发达国家,也相继对本国的银行监管体制进行了改革,以适应金融全球化发展的需要。 我国的银行监管体制经过20多年的改革与发展,虽已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有许多方面不尽如人意,还存在资本充足水平较低、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银行监管手段落后等问题。随着我国入世承诺的逐步履行,到2006年底,我国的银行业将全面对外开放。由于外资银行具有体制、技术和人才等方面的优势,毫无疑问会使国内银行业面临较大的冲击,同时对我国的银行监管体制也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在这样的形势下,借鉴发达国家银行监管的成功经验与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监管原则,建立有效的银行监管体制就成为我国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本文从银行监管的概况入手,通过介绍巴塞尔协议的监管方法和监管原则以及发达国家先进的银行监管体制和成功经验,结合我国银行监管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我国银行监管体制的若干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