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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吐蕃王朝的历史上,历代吐蕃赞普都各有不同的影响,其中比较具有历史意义的是藏王赤松赞也就是松赞干布。他是一个智勇双全的领袖人物,不仅统一了整个青藏高原,建立藏族历史上的第一个统一的政权——吐蕃王朝,而且促进了吐蕃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他还开创了唐蕃联姻的先河,增强了唐蕃之间的互助友好关系,对于吐蕃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做出了伟大的贡献。在松赞干布执政的这一段历史时期,吐蕃王朝的道德伦理观也受当时社会经济的发展,阶级间利益关系的复杂多样化以及来自异国的宗教以及文化的影响逐渐发生着变化。比如,坚持吐蕃历史上沿用已久的议事会盟制度,来强化赞普的权力。在藏族古代社会盟誓是人们为了互相取得信任而采取的一种特有方式,到松赞干布时期已经发展成为具有政治性质的会盟制度。婚姻本是保持种族繁衍,组建最基本的社会细胞——家庭的基础,也是满足个人经济生活与精神生活需要的基本组织形式。政治联姻异化了这一社会现象,使它不再屈从于种族、家庭、情感的需求,变成政治的工具。吐蕃王朝以会盟、政治联姻为抓手,强化内部君臣间的服从与信任关系,保持同周边邦国的友好关系,再配以赞普至高无上的地位来维护自己的政治统治。松赞干布大力推进法律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一系列法律制度。这不仅规范和约束了吐蕃各个阶层的行为,还增强了吐蕃政权的治理能力,使吐蕃社会内乱的风险大大降低。法治与德治的并举,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的内部环境。本教在吐蕃社会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占据着思想上的主导地位,是当时人们的主流意识形态。佛教的传入,恰逢松赞干布执政、吐蕃社会全面崛起时期,统治阶级内部迫切需求更新的、更理性的宗教作为政权治理的意识形态上层建筑。佛教所倡导的理性、和平、节欲、不争等伦理观念很快被吐蕃王朝的统治者所采纳,成为吐蕃王室政治统治的精神武器。当然佛教并没有完全代替本教的地位,而是在种种的冲突和包容中达成了一致,佛教与本教也从相互对立走向相互融合,形成独具特色的宗教伦理文化。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吐蕃王朝奴隶制的经济关系决定着社会的人伦关系,视属民(奴隶)与土地财产一样,在君臣之间馈赠与贡献。作为规范全社会经济活动之道德准则的经济伦理,由于主体的缺陷,变成了贵族上层间的赤裸裸的交易,留给平民百姓的只有无条件的顺从和无休无止的劳作。生活在青藏高原上的藏族从远古走来,不畏艰险、勤劳勇敢、公正不阿、质朴善良、敬重自然的基本品格维系着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有序。新时代,面对上述传统伦理道德,本着批判继承的态度推动其“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必将对藏区经济社会稳定与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