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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首先对VaR方法的理论与国际实践进行了简要的回顾与评价,进而提出了在我国应用VaR方法的战略意义。然后以证券市场为例对VaR方法在我国的运用进行了可行性的实证研究,最后分析了VaR方法在我国应用的难点,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本文除了导论外分四个部分对VaR方法在我国金融机构风险管理中的应用进行了探讨。
在导论中,主要阐述了本文的选题背景、理论回顾、选题的意义以及本文的思路与创新及不足之处。
第一部分是对VaR方法的介绍。所谓VaR就是在市场正常波动下,某一金融资产或证券组合的最大可能损失。计算VaR值起码需要了解三个方面的情况,一是置信区间的大小,二是持有期间的长短,三是未来资产组合价值的分布特征。一般情况下,通过运用历史模拟法(historioalsimulotionmethod)、蒙特卡罗模拟法(Montecarlosimulationmethod)或方差—协方差(Varience-covariencemethod)三种方法计算资产组合的VaR值。金融机构可以依据VaR值进行资本金配置或调整资产组合构成。这样,VaR就成为了金融机构管理风险的准绳。VaR方法在金融风险管理中的应用十分广泛。世界上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在运用VaR方法进行风险管理。。VaR方法以其简单明了和灵活方便的特点,加之与传统金融风险管理方法相比所具有的独特优势,成为当前金融风险管理的主流方法。然而VaR方法主要是针对市场风险的,而且没有考察极端市场条件下的风险问题;VaR的测量难免受主观因素影响,其客观性有时令人怀疑:在具体运用VaR方法时也存在一些操作难题;特别是在发达金融市场以外推行,VaR方法的难度相当大,因此,VaR方法还有待改进和发展。
第二部分探讨了在我国应用VaR方法环境。本文认为,我国当前的金融风险突出地表现在两个领域:一是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代表的商业银行巨额不良资产的存在,二是证券市场的剧烈波动给证券经营机构的经营活动带来的高度不确定性。由于我国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自身都过于偏重基于内部控制制度的风险管理,所以证券经营机构对于日益增大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风险的管理经验不足、重视不够、方法落后,而机构投资者的大发展更使提高投资组合市场风险管理水平刻不容缓。VaR方法正是弥补我国证券经营机构现行风险管理方法缺陷的良策之一。引入VaR方法对于我国来说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运用VaR方法可以管理我国日益突出的市场风险:顺应金融机构全能化趋势,更好地管理混业经营的风险;提高机构投资者的金融风险管理水平,促进其健康发展:管理金融创新和不良资产证券化后的市场风险;顺应金融国际化趋势,加强与国际金融监管部门的合作,提高我国金融监管的技术水平;提高我国信用风险管理水平,降低不良资产增长速度等等。
第三部分对VaR方法在我国股票市场风险度量中的应用进行了探讨,本文对我国股票市场VaR的度量采用方差一协方差方法,利用eviews和excel软件对来完成实证研究,在对2003年3月6日至2004年4月6日共262个交易日的上综指和深成指的实证分析中,可以发现我国指数收益率描述统计分析表明我国股票市场收益率与发达资本市场的研究结果是一致的,收益率近似服从正态。在本文采用的方差一协方差方法中,基于GARCH模型的VaR的分析最接近于实际,失败率最小,这主要是因为基于GARCH模型的VaR的分析中使用的是动态的标准差数据,它对指数收益率的正态性要求不高,所以它的拟合程度好。总体来说,本文所采用的模型基本有效,既没有高估也没有低估损失发生的概率。这说明VaR方法对我国股市还是有效的,所以引进VaR方法必将给投资者和监管者提供一个科学的风险工具,进而促进我国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第四部分分析了在我国应用VaR方法的问题、应对措施及进一步思考。本文的研究表明VaR方法在我国金融机构风险管理中的应用是比较可行和有效的,但与此同时我们也要看到由于我国金融业自身的特点,在应用VaR方法中还存在许多难点:(1)金融风险产生的体制根源尚未消除,使得VaR方法的优势难以发挥;(2)金融市场化水平不高,金融市场不完善,使VaR方法缺乏实施的技术基础:(3)金融机构风险意识有待提高,金融风险管理技术水平低下等。为了更加有效地应用VaR方法,应采取以下对策:(1)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促进金融市场的充分发展,改善应用VaR方法的外部环境;(2)金融机构和金融监管当局应更多地把VaR方法的管理思想引入到我国金融风险管理乡践中来;(3)VaR风险管理系统的引进与开发要充分考虑我国金融业自身华点;(4)加强金融机构信息化和网络化建设,培养风险管理人才。此外,由于极端事件在金融市场上出现的概率很高,用正态假设容易低估风险,目前国际上学术界关于VaR的研究转向了给极端事件的风险建模来改进VaR模型。其中比较典型的就是压力试验和极值分析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