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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深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深入、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发展慈善事业已经具备了重要的经济、物质、文化和社会基础。但从总体上看,我国的慈善事业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社会的慈善意识、慈善规模、慈善组织、捐赠机制、法律制度等方面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增强和完善。任何事业的发展都是与人们的主观意识密切相关的。因此,发展慈善事业必须先培养并弘扬现代慈善意识。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慈善、慈善意识及其培育的概念。慈善意识是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交互作用的产物,其形成发展过程是外部制约和内在转化的辩证统一过程;从其内涵来说,是指在外部环境提供给个体诸多有关慈善的感性素材的条件下,由个体的慈善知觉引起的,从慈善认知到慈善情感倾向、慈善动机、慈善行为意向这一系列心理活动的综合;其具有自觉自愿性、不图回报性和平等性。就个体内在而言,慈善意识的培育包括了慈善觉知层、慈善认知层、慈善情感倾向层、慈善动机层、慈善行为意向层。这几个层面之间主要存在着纵向的层次关系。第二部分阐述了新时期我国民众慈善意识培育的重要性、现实条件及参考坐标。慈善意识培育的重要性在于:它是中国走向“和谐世界”的精神路径,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驱动力,有助于个体道德境界的提升和自我价值的实现。在新时期,慈善意识的培育已经具备了较为完善的物质、精神、政策、制度和实践条件。同时,民众慈善意识培育的参考坐标包括:国外慈善文化中的合理因素,港、澳、台地区的先进理念和传统慈善文化中的经典思想。第三部分概括了新时期我国民众慈善意识的现状,并对其进行了问题和原因分析。新时期民众慈善意识总体上呈现稳步上升的发展态势,青少年正成为慈善公益事业的潜在参与主体。与此同时,民众慈善意识存在的主要问题有诸如:对陌生人进行施助仍存在障碍性认识;要求受助人感恩回报的愿望仍然较强烈;片面地将“慈善”理解为捐款捐物等。这些问题背后的原因与传统的政治文化、人际交往观、救助理念和现时代市场经济下的功利化价值取向、慈善组织建立机制和功能的不充分有着密切的联系。第四部分提出了对新时期我国民众慈善意识培育对策的一些建议。慈善意识培育的一个根本原则是实践化原则,两个基本原则是培育对象的类别化原则和培育内容的层次化原则。根据慈善意识培育的五个层面,笔者分别从拓宽民众的慈善认知视野、引导民众树立正确的慈善观念、激发民众热衷慈善的情感、调节民众的慈善参与动机、强化民众参与慈善的行为意向、构建慈善意识培育的立体化体系这六个方面展开对慈善意识培育的具体措施的论述。就目前学界对于慈善意识培育的研究而言,多是从“慈善”本身的伦理价值出发探讨与培育有关的问题。但是,既然是作为一种“意识”的培育,不应仅仅关注其外在的原则和要求,还应思考其内在的规律和生长点。本文试图结合慈善的伦理价值和育人价值,并以慈善的育人价值为主,展开对“新时期我国民众慈善意识培育”这一课题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