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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上市公司普遍“一股独大”的背景下,因股权结构差异导致的大股东与中小股东间的委托代理问题越来越严重,大股东利益输送的行为也愈演愈烈,这使中小股东的利益被大股东肆意侵占。关联交易是大股东最常用的利益输送手段之一,他们通过关联交易的复杂性和隐蔽性操纵利润、谋取私利。随着制度法规的不断完善,关联交易也变得越来越不易识别。作为国内东北地区知名上市公司,紫鑫药业自2007年上市以来业绩一直没有太大起色。然而2010年时业绩却突然成倍直线上升,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讨论。直至2014年,中国证监会发布对紫鑫药业2010年年报虚假披露、隐瞒关联交易的事实,才使此次事件尘埃落定,形成了利益输送的事实。本文基于委托代理理论中大股东和中小股东的代理问题,分析总结了利益输送的形式及影响因素,以个例的方式对紫鑫药业2010年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进行识别和分析,并对其自上市以来至2014年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重点对发生该关联交易下利益输送的时间点前后的状况进行对比分析,研究其利益输送的行为对企业本身、股东,以及债权人所产生的经济后果。最后,从股权结构、公司治理、中小股东利益保护机制、信息披露和外部监管五个方面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