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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散清算制度为公司能够按照法律所规定的程序顺利的退出市场提供了途径,与此同时也在公司作为法律主体而存续的最后阶段为债权人的利益保护提供了一种制度上的保障。公司的解散清算可以说对公司的股东、公司的职工以及公司的债权人等多方主体都有着重大影响。遵照现代公司法的价值追求,不再只顾实现股东的投资回报,而是各方主体的利益都应该得到公平的保护,但是实践中由于股东和公司高管对公司的掌控,导致债权人利益被忽视、被牺牲的情况时有发生,而且几乎没有行之有效的挽救手段,具体表现即债权人的债权不能获得公正的清偿,这显然不符合公司解散清算制度公平的加以保护各方主体利益的价值追求。基于此,本文以债权人的利益保护为出发点,通过比照、借鉴域外的相关立法中对于公司解散清算中债权人利益保护问题的制度建设经验并对比分析我国的立法中对于在公司解散清算过程中有关债权人保护问题的立法现状,发掘我国当前公司解散清算所中存在的不利于对债权人利益加以保护问题和缺陷,并提出具体的完善性建议。本文认为目前以公司法和公司法司法解释为主要立法规定的公司解散清算制度至少存在相关期限规定不明确,程序性规定可操作性不强,清算人制度薄弱,组织清算义务主体不明确,债权人不能参与到清算事务中维护自身利益等问题,这些问题如果能够得以解决相信会为债权人的利益提供切实有效的保护。针对以上几点不利于债权人利益保护的问题,在借鉴他人诸多理论成果的基础之上注重理论与实际的结合,从建立解散登记、备案制度,设定清算终结期限,细化债权催告方式,完善债权申报制度,建设清算人职业化队伍,明确组织清算义务主体及其对债权人的责任,加强债权人的监督权和知情权等方面入手,分别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深入探讨构建更为完整的公司解散清算制度,一方面对现行立法包括公司法司法解释在内的规定中不详细、不明确之处予以具体明确的规定,另一方面对法律中没有规定的但对债权人保护起着重要作用的制度设计出弥补的措施。使得我国公司解散清算制度更加科学合理,保证清算工作能够高效、公正的完成,解散清算工作有法可依,司法审判工作有章可循,不但为债权人合法利益的保护提供保护,更为我国市场经济稳定、健康、有序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