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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国内市场进一步对外开放,中国与世界各国的经济和贸易往来与日俱增。而在当今这样一个高度法治化的社会,法律法规与人们的经济生活已经是休戚相关,法律文献的翻译也显得尤为重要。 法律翻译与一般性文件的翻译既有相通之处,又有其自身特点。但是历年来有关法律文献翻译中独到的理论并未得到深入研究,目前也未有一套成熟的法律文献翻译理论体系。而法律文件翻译的实践,如翻译技巧,也有文章涉及,但给人的感觉往往是泛泛而谈,点到为止,且举例甚少。这不可不说是一种缺憾。 本论文从法律文件的特点入手,分析了法律文献翻译的方法,尤其深入挖掘了增词法与减词法在法律经贸文件翻译中的作用及应用。通过大量举例证明,这两种翻译技巧在法律及经贸文献翻译中的重大作用。 本论文共分六章。第一章介绍了有关翻译的基本知识,如翻译的本质,过程,及标准。国外的翻译标准提到了泰特勒的翻译三原则和奈达的“功能对等”理论。国内翻译理论提到了玄奘的“忠实、顺畅”,严复著名的“信、达、雅”,以及鲁迅的“宁信而不顺”的观点。 论文第二章讨论了法律英语在文体和词汇方面的特点,并针对这些特点提出了法律翻译的标准和基本要求。在论文的第三章,作者着重介绍了奈达提出的剩余信息理论。剩余信息指信息传递中超过最低需要量的那部分信息量。剩余信息理论为多种翻译技巧,特别是增词法与减词法,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接下来的第四、五章是本论文的重点,即在功能对等和剩余信息理论的指导下,增词与减词在法律经贸文献翻译中的具体应用。这两章分别分若干部分,从各个角度(汉译英)阐述了法律经贸文献翻译中增删的必要性及广泛应用。 考虑到英、汉两种语言一些显著的差异,论文第六章简单增补了英译汉过程中一些比较特殊的增删例子。 该硕士论文研究了增词与减词两种翻译技巧在法律文献翻译中的运用,虽相对于建立一套法律文献翻译理论体系而言,微不足道,但毕竟在法律文献翻译理论探索中迈出了一小步。在中国翻译界,法律文献的翻译是一个新领域,要求译者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语言能力。本文旨在抛砖引玉,真心希望在我国法律翻译领域内尽快有一套完整而成熟的法律文献翻译理论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