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引发了对银行监管的全面反思,以国际清算银行为代表的国际组织就重构国际金融监管框架达成共识。当前,部分监管政策改革响应已经形成,其中,作为改革重要成果的巴塞尔协议Ⅲ(BaselⅢ)确立了全球银行业监管的新标杆。中国监管当局也于2012年在BaselⅢ框架的基础上出台《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至此为止,如果从1995年《商业银行法》中资本充足率的概念框架构建和最低资本要求算起,我国资本比率管制已有20多年,而如果从2004年颁布实施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为标志,我国资本监管制度也已经实施近15年。资本监管工具和制度设计经历了从无到有、从松到严的跨越式发展历程。 银行信用在社会信用中处于核心地位,稳健的银行信用体系是经济持续增长的坚实基础,因此量化银行资本要求对银行信贷供给的影响是考察金融部门与实体经济之间关系时需要解决的最基本问题,尤其像我国这样一个银行间接融资占主导地位的国家。此外,银行信贷是优化社会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之一,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积极作用。因此,逐步严格的资本监管如何影响商业银行的信贷供给,尤其是信贷持有部门结构方面(个人贷款和企业贷款如何配置),以及监管压力约束和强化的最低资本要求对不同贷款会产生什么异质性的影响成为本文研究的核心问题。研究目标则主要是考察我国商业银行信贷总规模、企业贷款和个人贷款对监管政策反应的敏感度差异,并据此检验资本监管制度的有效性。 基于研究目标,本文首先对资本监管和银行信贷两大核心概念进行界定,为研究划定界限范围,并在此基础上,梳理了银行资本监管、信贷供给相关的理论基础,分析其对本研究的理论借鉴意义。其次,分析资本监管下商业银行资产组合调整路径,从资产组合调整的角度分析资本监管影响商业银行信贷供给、信贷持有部门结构的作用机制。再次,对我国参照巴塞尔协议规则而推进的资本监管实践进行回顾,并分析我国资本监管实施不同时期的资本充足、信贷规模、结构和质量的特点。最后,以我国2004-2016年112家商业银行数据为样本,实证检验资本监管对商业银行信贷总增速、企业贷款增速和个人贷款增速的影响。 实证结果显示:(1)资本监管的监管压力会约束资本不足、资本受约束商业银行信贷扩张的冒险行为。与资本充足银行相比,这两类银行的资本损失吸收能力不够,约束其信贷风险承担的激励将有助于银行体系的稳健;2013年开始实施的《资本办法(试行)》对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贷供给产生了幅度较小的抑制作用,并没有造成大幅度的信贷紧缩;资本充足率与商业银行信贷扩张具有正向关联性,这也表明,资本状况较差的银行往往呈现出信贷紧缩现象。(2)我国现行的监管制度能够有效引导银行的信贷资产配置行为。监管压力会促使银行进行信贷结构调整,资本不足、资本受约束商业银行会更少配置具有高消耗资本属性的企业贷款,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商业银行为了生存和发展,仍然需要通过资产的扩张以寻求效益增长点,因此,低消耗资本属性的个人贷款在面临监管压力时会保持增长,整体则体现为银行信贷风险结构的调整和优化。《资本办法(试行)》强化的资本要求对企业贷款增速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对个人贷款的抑制效果不明显。较之于企业贷款,个人贷款具有低消耗资本和低违约风险的属性,其对于资本的敏感度会更强。 基于本文的实证研究结论,结合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和信贷资产管理的现状,本文提出以下对策建议:(1)提高银行资本监管效率,强化监管政策引导作用;(2)优化不同资产风险权重,营造差异化的监管环境;(3)探索多元渠道补充资本,提高银行资本利用效率;(4)强化资本约束经营理念,提升全面风险管理能力;(5)优化银行信贷资源配置,不断改进银行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