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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眩惑”作为一种审美感受形式,在《国语·周语》中已经初见端倪。其基本涵义是指观赏对象过于“眩目”的形式使得观赏者耳晕目眩。古代美学重视道德性,在古代文论中,尤其是在《国语·周语》中,“眩惑”强调的是耳目之欲,有违道德,偏离了“中和”审美原则,所以受到批评。王国维受中国传统思想的影响以及外国哲学特别是康德、叔本华等人的思想影响,首次从审美感受的层面对艺术的“眩惑”问题展开论述,他认为“眩惑”是与“优美”“壮美”相反的一种审美效应。“眩惑”实质上是一种审美感受形式,也是指艺术中某种带有欲望的形式因素所引起的主体内心迷惑的审美感受的状态。王国维的“眩惑”观对后人影响很大,基本上沿着王国维的思路展开研究。“眩惑”问题在文艺审美感知中有正态效应和负态效应的区别,正态效应体现在文艺作品是用艺术手法去塑造对象,然后再呈现在受众面前,是对人在现实生活中感受贫乏的心态的一种补偿。读者可以从对对象的感性认知升华到高层次的审美判断。但是,负态效应更为普遍,青少年的价值观正在逐步确定,“眩惑”问题严重影响着青少年,他们很难从中得到理性升华,并且从中获得不利的影响。能否在生活中抵制各种干扰,发掘和表现具有普遍意义和本质上的真实,而非现象层面的真实是非常重要的。只有排除生活中的种种诱惑,回归生活的本真状态,用纯粹的诗性眼光,才能抵除欲望的漩涡,达到真正有美感的文艺作品,才能摒弃“眩惑”的负面效应,达到一种良好的审美感知力。在当代网络小说中,伴随着“坎普”、“媚俗”现象的出现,“眩惑”性问题也频频涌现且较为突出,“眩惑”作为是与“优美”、“壮美”、“古雅”等美的形态相反的审美效应,是文艺创作者和文艺欣赏者(审美主体)通过文艺文本这个中介重返欲望漩涡的具体表现形式。拥有“眩惑”原质的事物常常与生活本来的面目不一样,它常常以一种陌生化的面貌出现,有时甚至摆脱平庸的束缚,使人眼前一亮,人们往往被这样华丽的外表所蛊惑,让蛊惑者的目标利益得以满足。当代网络小说中的“眩惑”性问题主要表现在网络小说的故事情节刻板化、语言安排浮夸化、人物形象模式化、文本意蕴空洞化等方面。本文旨在结合《甄嬛传》、《芈月传》、《琅琊榜》、《花千骨》等诸多个当下流行的网络小说及其改编的影视剧,对当代网络小说“眩惑”的文本特征、网络小说生产模式及其“眩惑”效应、网络小说接受中的“眩惑”问题进行探讨,对“眩惑”性负态效应这一问题展开深入的批判,并思考如何应对日益突出的“眩惑”负态效应,确立正确的文艺创作观及批评价值观,这也是文艺创作和批评的当务之急。论文主要选取了当代网络小说对“眩惑”性这一审美问题进行论述。第一部分在中西哲学、美学的语境中对眩惑这一范畴的理论问题加以梳理考辩,探析该范畴的理论内涵、审美特征等问题,以及其在文艺审美中的正态效应与负态效应的表现;第二部分对眩惑在艺术文本尤其是当代网络小说中的具体表现加以考察,重点分析“眩惑”性在网络小说中的文本特征、生产模式及其“眩惑”效应、接受中的“眩惑”,在上述基础上,第三部分对网络小说中“眩惑”问题产生的社会、文化、心理、审美原因及其危害进行分析。第四部分就应对当下网络小说中的眩惑问题,这一问题应当引起读者、作者、批评家、监管机构的的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