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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果业已日益成为四川不少地区调整和优化农村经济结构,发展繁荣特色经济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支柱产业。而当前推进我省水果产业化发展,要求有相应的水果产业组织来实现产供销、农工贸一体化。经实践证明,农民专合组织作为弱势群体之间劳动与资本联合,其组织的目标利益与农户的目标利益是高度一致的,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连接的行之有效地组织载体。而决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存在和发展的关键,在于专合组织与农业产业化中其他组织载体(如龙头企业)的外部利益机制和专合组织内部的利益机制。科学合理的利益机制是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是专合组织的生命力之所在,是水果产业化运行效果的根本保障,在产业化运行机制中处于核心地位。 然而,从四川各地情况来看,水果专合组织的利益机制发育相对滞后,分配形式不尽合理,多数未形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这己成为制约四川水果专合组织及水果产业化经营健康发展的瓶颈因素,是当前水果专合组织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本文是在深入的实地调查的基础上,综合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产权与交易费用理论,以及利益相关者理论、财务管理理论等,分别从专合组织的外部和内部利益机制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完善四川水果专合组织利益机制的建议。论文主要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分析了推进四川水果产业化经营的现状和农民专合组织的作用。首先,阐述了我省水果产业化经营存在的问题与差距,生产经营规模小而分散;水果采摘后处理程度低,加工环节滞后,难以形成产业间的良性互动;社会服务体系不完善,缺乏运行良好的水果专合组织,小生产与大市场脱节。其次,介绍了农民专合组织在水果产业化经营中的地位;最后,阐述了农民专合组织发挥作用的关键在于科学合理的利益机制。 第二部分,利用产权和交易费用理论,对四川水果专合组织的利益机制进行理论和实证分析。首先,对农民专合组织的利益相关者进行界定,包括龙头企业、政府、农户;其次,分析当前四川水果专合组织的外部利益机制的现状,并提出了未来的发展趋势,即专合组织参与下的“公司+农户”的组织形式会由于其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