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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就业是民生之本。就业歧视是一个全球性的社会问题,在近年来严峻的就业形势下,就业歧视的问题显得愈加严重,劳动者在就业、择业等职业发展的过程中无时不刻地不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歧视现象。就业歧视现象严重侵犯了公民的平等就业权,影响了我国社会的和谐发展。坚持公平就业、反对就业歧视现象,既是保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的基本要求,也是维护就业市场公正秩序的客观需要。从二十世纪开始,加强反就业歧视立法已经成为世界性的潮流,许多西方法治国家针对就业歧视现象大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律规范体系,相比之下,我国立法在对这一问题的规制上却稍显落后。我国目前没有专门的反就业歧视法律,有关反就业歧视的规定只在一些法律、法规和规章中有所体现。近些年来,我国反就业歧视立法也取得很大进展,但是在立法层面都还面临诸多不足。本文主要通过借鉴其他国家或地区关于反就业歧视的相关法律规制,立足于我国现行的法律文件,结合中国的社会主义国情,对我国反就业歧视的立法提出完善的法律救济。本文除引言、结语外,正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分析就业歧视问题的研究背景,剖析我国就业歧视产生的原因,从而进一步归纳出就业歧视的类型。通过比较国际公约对就业歧视的界定和国内各学者对就业歧视界定观点的异同之处,再论我国对就业歧视的界定。第二部分主要梳理我国关于就业歧视法律、法规或规章的立法现状,比较各法律、法规对就业歧视的规定及其法律精神。不难发现,即使《宪法》确立了就业平等权的原则,但各法律有关禁止就业歧视和维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的规定零散且缺乏具体的救济依据。面对我国现行就业歧视法律体系中存在的问题,我国应尽快制定一部专门的《反就业歧视法》。第三部分主要通过回顾美国、加拿大、日本和欧盟等国家或地区有关就业歧视的立法发展过程,结合以上国家的就业歧视立法现状,总结他国就业歧视立法的经验教训,并联系我国实际情况,为我国相关立法的完善提供有效建议。虽然这些国家的社会背景和政治、经济体制不同,但是他们的反就业歧视立法都是颇有成效的。第四部分通过对我国反就业歧视法律沿革及现状的分析,指出我国反就业歧视法律在原则性规定上已经相当成熟,但仍存在就业歧视法律体系内容不全、执行力度不够、制度不健全等诸多问题,完善反就业歧视立法的道路仍然任重而道远。第五部分说明随着我国就业歧视现象的日益严重,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危害,而我国关于反就业歧视的立法又存在很多不足甚至是空白,因此,完善反就业歧视立法刻不容缓。我们应立足于我国的法律实践和立法环境,同时借鉴其他国家或地区相关的先进立法思想和成熟经验,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可行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