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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世界各国医疗纠纷发生的概率大幅上升,我国医疗纠纷的数量也呈逐年递增之势,医患矛盾丛生。对医疗纠纷未能进行妥当解决,不仅不能充分保障民众的生命健康质量,而且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医疗卫生事业的进步与发展。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处理医疗纠纷的法律、法规还处在初始阶段,尚无完整的法律体系可言。如此看来,零散的法律、法规对纠纷的解决未能给予明确的指导,医疗纠纷的法律诉求无法得到满足。因此,建立标准统一、程序得当、高效便利、兼顾公平的医疗纠纷解决机制,不仅可以快速地、有效地解决医疗纠纷,满足形式多样的医疗纠纷法律诉求,而且可以维护医疗秩序,和谐医患关系,促进医疗科学的发展。本文运用比较分析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法,从界定医疗纠纷的概念入手,通过与域外各国医疗纠纷解决机制的比较,深刻剖析了我国医疗纠纷解决机制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结合我国具体情况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以创新解决医疗纠纷的方法,为相关部门提供一些参考。本文除引言和结论外,共包括四章内容:第一章从研究医疗纠纷的概念入手,在辨别医疗行为的基础上,挖掘医疗纠纷自身的特点。通过对医疗纠纷进行分类,明确了医疗纠纷与医患纠纷、医疗事故、医疗意外、医疗差错等相关概念的区别,以此为相关部门准确甄别医疗纠纷提供理论参考。第二章从比较法的视角入手,对美国、德国、日本的医疗纠纷解决机制作了梳理和论述。在此基础上,总结归纳了各国医疗纠纷解决机制的优势,指出美国的医疗纠纷处理机构、德国的医师协会仲裁所、日本的医师协会在医疗纠纷的解决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这些机制的运用对我国妥善解决医疗纠纷有着很大的借鉴意义。第三章从我国医疗纠纷解决机制的现状入手,对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我国现阶段解决医疗纠纷的方式有医患双方和解解决、第三方调解解决、诉讼解决,但这三种解决方式由于自身难以克服的缺陷并不能充分满足多元化医疗纠纷。并且,医疗纠纷解决机制的配套制度在我国的实施情况也不尽如人意,具体表现为医疗责任保险制度不健全、医疗鉴定制度不完善、医疗过错认定标准不统一。第四章从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入手,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并借鉴国外先进的理论成果,提出了完善医疗纠纷解决机制及其配套制度的建议。针对医疗纠纷解决机制存在的缺陷,分别对和解、调解、诉讼提出了完善的建议。对医疗纠纷解决机制的配套制度进行设想时,提出健全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完善医疗鉴定制度、建立合理统一的医疗过错认定标准的建议。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以实体法和程序法相结合为视角,以我国医疗纠纷的解决机制的构建为宗旨,以国外相关理论研究成果为依托,以医疗纠纷的界定为出发点,系统对医疗纠纷解决机制及其配套制度进行了评价和研究,以实现科学、协调、高效、公正地解决医疗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