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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次危机的发生,都将推动监管体制的改革与完善,2008年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也不例外。随着金融一体化趋势日益加强,现代金融体系呈现出越来越明显的网络化特征,单家金融机构出现经营困境时的负外部效应显著增大。金融危机之后,巴塞尔委员会发布了《巴塞尔协议Ⅲ》,强调宏观审慎监管,对原来的监管内容进行了三个方面的扩展:一是从银行的资产方扩展到资产负债表的所有要素,引入杠杆率作为宏观审慎监管指标;二是从单家银行扩展到整个金融体系层面,对金融机构之间的关联关系给予了更多关注;三是强调对金融体系亲周期特征的把握,提出建立逆周期缓冲资本计提机制。我国作为巴塞尔委员会的成员之一,已为巴塞尔协议的实施做了数年的准备。2011年,银监会颁布了《关于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我国宏观审慎监管框架初步建立,但具体的实施还面临着许多问题。例如,我国在2013年1月推出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中提出应计提逆周期缓冲资本,但这一规定至今仍未实施,主要是因为我国的逆周期缓冲资本计提机制仍处于探索阶段,尚未确定一个合适的“锚定指标”。在这样的背景之下,系统性风险作为宏观审慎监管的核心,应该受到足够的重视。从研究成果来看,目前关于系统性风险的定性研究比较多,如对系统性风险的概念进行界定,以及对系统性风险的演化机制进行探讨(刘春航和朱元倩,2011),定量研究相对较少。在时间维度上,测度系统性风险的方法较成体系,包含利用模型和指标体系两类方法(Chan-Lau,2010),关于预警指标以及逆周期缓冲资本计提的锚定指标的研究成果比较少。在横截面维度上,目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SIFIs)进行识别(张怡,2014),以及探讨核心监管指标的使用效果(王飞等,2013;宋鑫,2015),没有尝试对监管指标体系进行拓展。目前针对商业银行的核心监管指标主要有资本充足率和杠杆率,但这两个监管指标本身存在一些问题,如顺周期性,在使用中表现并不令人满意。为了更好地实施对SIFIs的监管,需要探索新的有效监管指标。基于Minsky的“金融脆弱性假说”,本文探讨了现金流与债务之比包含的系统性风险信息。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探讨企业部门的现金总负债比率能否作为我国金融系统性风险的预警指标,二是研究银行的现金总负债比率对银行系统性风险的影响。在研究过程中,将使用2001年到2015年之间的数据,涉及两种系统性风险测度方法——金融脆弱性指数与系统性风险指数(SRI),并综合运用多种计量方法,包括主成分分析(PCA)、Granger因果检验、Hodrick-Prescott (HP)滤波以及面板回归分析。基于以上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本文共分为六章,具体结构安排为:第一章为绪论,主要介绍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方法、结构安排以及创新之处。第二章为文献综述,围绕系统性风险的定义、演化机制与度量方法三个方面,对国内外相关文献进行了梳理。第三章为理论分析,阐释了本文涉及的理论,并分别从企业部门与金融部门的角度,对现金总负债比率反映系统性风险的能力进行了分析。第四章为基于企业部门现金总负债比率的实证分析,首先,以从行业到整个部门的方式推进,测算企业部门的现金总负债比率。其次,从金融体系内在脆弱性与可能的冲击因素两个方面选取指标,采用主成分分析法对金融系统脆弱性指数进行测算。再次,通过趋势对比以及Granger因果检验,考察企业部门现金总负债比率的预警能力。同时,对信贷增长率、信贷/GDP以及信贷/GDP与长期均衡趋势的偏离度(GAP)进行测算,比较这些指标的预警能力。最后,对本章内容进行简要总结。第五章为基于金融部门现金总负债比率的实证分析,重点关注我国上市银行,首先测算金融部门的现金总负债比率。其次,采用系统性风险指数法(S RI)对系统性风险在我国银行之间的分布进行了度量。再次,使用上市银行的相关数据,通过面板回归分析,以SRI指数为被解释变量,现金总负债比率为解释变量,加入控制变量如银行规模、杠杆情况、不良贷款率、资本充足率以及GDP增长率,考察现金总负债比率对系统性风险指数的影响。最后,对本章内容进行总结。第六章为结论与展望,根据实证结果,得出结论,并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同时指出研究存在的不足与未来的改进方向。通过理论与实证分析,本文得出的结论有:第一,通过测算企业部门的现金总负债比率以及金融脆弱性指数,证实企业部门的现金总负债比率具有预警系统性风险的作用,并且其预警能力优于信贷增长率、信贷/GDP以及信贷/GDP与长期均衡趋势的偏离度(GAP)。第二,银行的现金总负债比率对系统性风险指数有显著影响,表明银行的现金总负债比率包含系统性风险的信息,这一发现有利于我国监管当局更有效地对银行实施监管。第三,目前我国金融系统脆弱性指数超过了2001年以来的均值加一个标准差的和,说明系统性风险水平较高,要注意防范系统性风险的爆发。本文将现金总负债比率这一全新指标引入宏观审慎监管框架,分别从时间维度以及横截面维度探讨其在系统性风险预警以及监管方面的应用,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创新:首先,现金总负债比率此前一直运用于公司金融领域,没有被引入过系统性风险研究领域。其次,从企业部门的角度出发预警系统性风险是一个新的研究方向,以往的系统性风险研究往往从金融部门出发,对系统性风险进行预警时,主要采用基于信贷的宏观经济指标,但这类指标的预警效果并不理想。最后,以往对银行进行宏观审慎监管时,主要考察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以及杠杆率,现金总负债比率并未引起监管当局的重视,但本文证实,银行的现金总负债比率对银行的系统性风险也有显著影响。本文同样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由于使用年度数据,数据样本长度较短,因此对于现金总负债比率的实际运用未能进行更深入的研究。第二,在对金融部门的现金总负债比率进行实证分析时,只对银行进行了重点分析,未能考察金融部门中的其他机构。基于以上不足,在未来的研究上,可以尝试进行两方面的改进:一是持续关注此研究课题,继续搜集相关数据,以便未来能够进行更深入的研究,对现金总负债比率的实际运用机制进行更具体的设计。二是对金融部门中其他机构的现金总负债比率包含的系统性风险信息进行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