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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人沈苇出生于浙江湖州水乡,后来却远离富饶安逸的江南故土,于1988年远走新疆,到天山脚下一个小县城来寻求新的生活。从这个时候起,他开始大量写诗,并且一发不可收拾,于1995年出了他的第一部诗集《在瞬间逗留》,三年后出版了他的第二部诗集《高处的深渊》,后又出版了评论集,散文集,游记等,可以说他的创作灵感来源于新疆,这个多元文化共存的地区。新疆壮丽的风景,多民族的聚居,四大文明的交汇,各种不同地貌的存在以及神秘的古丝绸之路的文明在新疆这个地区得以显现,正是这样的新疆造就了现在的他,使得他在新疆20多年完成了一个从“湖人”到“胡人”的过程,在他的诗中,“故土”、“故乡”、“异乡”作为一个特殊标签始终跟随他,他曾说过浙江和新疆、江南和西域是他的“两个故乡”,并由此迸发大量的诗歌灵感,写下很多经典的作品,介于此,从异乡的创作这个视角来解读他的诗歌作品,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文章分为四个部分,引言部分梳理了对沈苇诗歌的研究概况。第二部分概述了沈苇诗歌的创作情况,这一部分从沈苇诗歌的西域特质,沈苇诗歌的新疆主题,沈苇诗歌的独特意象,沈苇诗歌的细小事物,沈苇诗歌的人道主义以及沈苇诗歌的女性形象六个方面来阐释。第三部分阐述了沈苇在异乡的创作,主要从作者融入新疆,接受新疆的三个阶段来书写,它们分别是初来新疆,兴奋,彷徨,无奈的复杂心境,他称新疆和浙江为他的“两个故乡”,第二个阶段是来到新疆很长一段时间,经过时间的打磨,他已经爱上这块土地“已把他乡作故乡“了,第三个阶段是作者突然发现,庄稼村和乌鲁木齐都是自己的故乡,自己在哪里,哪里就是自己的故乡,只要心中长存这种想法,就不会陷入地域的陷阱。第四部分探讨了新疆文学以及沈苇诗歌的创作在意义层面的双层互动,即新疆对于沈苇的诗歌创作的意义以及沈苇的诗歌创作对于新疆文学的意义。文章的最后为结语,旨在总结全文,在总结的同时也提出了笔者对于沈苇的诗歌研究还需要不断完善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