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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证券化自二十世纪后期在美国诞生以来发展迅速,以其特有的架构和强大的功能,为资金的供需双方提供了一个通畅的衔接工具,已成为发达国家非常重要的金融工具。中国与欧美、韩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相比,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较低,信贷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新型的金融工具,由于其独特的运作机制,有利于提高银行业的资本充足率,促进其经营现状的改善。但是作为一种“舶来品”,信贷资产证券化作用的有效发挥,离不开独特的市场环境和健全的法律制度的支撑。
我国也开展了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试点工作,并由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共同颁布了相关金融规章。但这些规章比较分散,不能全面概括信贷资产证券化过程的方方面面,且法律效力不够。因此,本文在详细研究资产证券化概念的基础上,对资产证券化的一般法律问题进行了具体深入的分析,以求从理论角度深刻理解资产证券化;此外,本文还考察了资产证券化制度相对发达的国家的相关法律规范,从中提炼出这些法律规范的共同特点及先进之处,作为我国资产证券化法律规范完善的借鉴。最后在结合我国的实践情况和法律规定之后,利用以上对资产证券化理论和国外法律规定考察所得到的经验,为我国资产证券化法律规范的完善提出一点建议。
本文从资产证券化的基本概念、原理入手,用比较分析的方法,考察国内外的情况,提出可资借鉴的经验教训。本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信贷资产证券化概述部分介绍并简要分析资产证券化的理论内容。这一部分从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定义和谈起,对资产证券化进行简单介绍,兼谈信贷资产证券化的特征。历史发展方面以美国为主线,兼谈其他一些主要国家的发展。并借助图表,从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几个交易阶段来分析其一般运作流程。旨在为下文的论述做好理论铺垫。从第二部分起,开始对信贷资产证券化展开国际比较。以法系为单位分别谈了各国的相关法律特色。英美法系主要以美、英两国为代表,大陆法系以日本、韩国为代表。另外也谈了与我国法域相近地区如香港、台湾的有关法律的特色。总结出他们的经验,并加以借鉴。第三部分谈了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历程并对我国目前资产证券化发展中面临的法律问题从市场准入、会计、税收、投资主体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分析。第四部分从理论依据谈起,考察了我国的实践现状和现行法律规定中存在的问题,并为法律规定的完善提出了构想。作者希望通过对资产证券化的研究,通过对资产证券化理论研究和世界范围内法律规定的考察,借鉴资产证券化实践和法律规定相对成熟的国家为我国提供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协调好资产证券化带来的新矛盾,完善资产证券化的相关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