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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纪录电影的理论和实践影响下,纪录片不再是对历史现实的简单还原。在传统写实手法的基础之上,添加更加细致、多元化的表现性方式,既不会破坏纪录片的真实性,又能增加纪录片的可视性,更能有效的表达创作者的主观意图。表现性方式的合理运用使纪录片的创作趋于个性化,能够形成自身独特鲜明的影像风格,从而彰显出更强的艺术生命力。本文试图对纪录片创作中的表现性方式进行概念界定以及系统梳理,主要从镜头写意、场景建构和材料的汇编性重组三个方面,探讨表现性方式具体在纪录片创作中如何运用。其中,镜头写意从摄影机与被摄体的透视关系、距离及主观镜头等方面归纳其运用的形式与手段;场景建构以视觉元素与听觉元素为突破口,对建构场景的各个要素的表现性方式进行全面分析;汇编性重组从画面语言与解说词切入,探究汇编手法在纪录片制作阶段,以历史真实为基础,对材料进行重新组合的艺术表现力。同时,在论述中笔者结合国内外的优秀纪录片实例对问题加以分析和解决,以期为今后的纪录片创作起到一定的参考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