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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12月,以上海、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的建立为标志,我国证券市场诞生并开始成长。沿着从无序走向有序,从幼稚走向成熟,从盲目走向理性,从初级走向高级的时间道路,我国证券市场经过十年磨砺,取得了为世人瞩目的巨大发展。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中国证券市场走过的每一步脚印,都与政府对这个市场的评价、定位、监督、指导、干预和推动息息相关。中国政府及其监管当局不仅是证券市场的监督者和管理者,而且是证券市场的组织者和推动者。因此,我国的证券监管问题具有不同于西方国家的特殊性和不同体制环境下的时代特征。与此同时,放眼全球证券市场,随着技术变革,世界经济和金融环境的变化,以及市场广度和深度的拓展,极具内在特殊性的证券市场在各国国民经济发展中扮演日益重要的角色。而证券市场的剧烈波动性和此起彼伏的金融风波使得证券监管正成为全球日益瞩目的焦点。尤其自东南亚金融危机蔓延以来,加强金融领域政府监管的呼声日渐高涨。另外,我国已正式加入WTO,面对世界金融市场发展的一体化趋势,我们面临的竞争压力更大;二是跨入新世纪,我国已进入国民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时期,对证券市场的功能发挥也提出新的要求。对证券市场的监管问题更是成为我们目前市场的焦点。凡此种种,都是市场监管者必须面对、不容回避的课题。确实,只有处理好证券市场的监管问题,我们的市场才能在一条更规范的道路上更好、更快的发展。但是处理好证券市场监管问题,是非常困难的,问题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 一是如何很好地塑造一套切合实际的监管理论模式,并有效地解决中国的实际问题,从而摆脱我们现存的在证券市场监管问题上的理论空缺和实践中的莫衷一是,使得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缺乏全面方略的监管现状得以改善。 二是如何面对业已形成的利益格局,因势利导,争取在制度成本最小化的情况下,渐进地达到监管制度的完善,——而这也离不开一个有效理论的指导。 如此贴近现实意义和众多意见的纷繁争鸣,激发了我作为一名在证券监管一线工作者的浓厚兴趣和写作这篇论文的首要动因。有鉴于此,有必要系统地对我国以往的证券监管活动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进行一些思考,做出阶段性的总结。本文力图对证券监管领域的理论、证券监管的目标、现实监管体制做一分析,进而探讨其可能改进的途径,对完善证券监管的制度、规范和发展我国的证券市场作些初步的尝试。 全文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证券监管概论;第二部分:证券监管的目标;第三部分:证券监管体制的国际比较;第四部分:我国证券监管体制的分析。 第一部分,“证券监管概论”。首先,在对证券市场进行分析的基础上从矫正和改善广义的市场失灵为目的的角度,给出了证券监管的概念;接着从西方管制经济学、社会管制理论入手,考察了社会利益论、追逐论和经济监管论等主要监管理论在证券监管领域的适用性;指出市场失灵的存在和证券产品的特性,使得政府进行监管成为必然。在确立政府监管必要性的前提下,有必要对政府监管的成本进行成本-收益的分析,力求以最小的监管成本实现最大的监管收益,实现监管效率的最大化。 第二部分,“证券监管的目标”。证券监管作为一种具有特定内涵和特征的政府规制行为,有其宏观的和具体的目标,这是监管者在实施监管中所要达到的目的。证券监管的目标可分为具体目标和根本目标。 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于1998年修订的《证券监管目标与原则》用三个目的、三十个原则来概括了国际监管的标准。其中三个目的是指:一、保护投资者;二、确保一个公平、公开、足够透明度的市场;三、尽量减少系统性的金融风险。 同时指出证券监管的目标服从于整个证券市场的发展目标。不同国家或处于不同发展 阶段的证券市场,其监管目标是存在差异的。我国证券市场的根本目标是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的要求,通过建立和维护公开、公平、公正、高效和有序的市场,依法治 市,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市场功能正常发挥。我国证券监管的具体目标随着市场 的发展经历过证券市场价格水平、为国有企业改制筹集资金、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规范、 矫正违规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合法权益等。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已成为监管工作的重中 之重。 第三部分,“证券监管体制的国际比较”。首先对集中型监管体制、自律型监管体制、 中间型监管体制的优缺点作了介绍,然后对不同证券监管模式以美国和英国为例对形成的 历史原因进行了分析,指出证券监管及其体制演变是伴随一国的证券市场发展,乃至国家 经济、政治、法律、文化和传统等的变化而变化的动态的历史过程,证券监管体制变迁的 必然性就蕴藏在社会经济和政治生活的客观需要之中。并结合近20多年来,金融市场全球 一体化程度不断提高,潜在金融风险不断加大的情况下,证券监管体制呈现出的:政府监 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