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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怀妇女”,在司法实务工作中,特指违法犯罪的怀孕妇女和怀抱婴儿(携带幼儿)妇女。鉴于该群体的特殊身份,现行法律政策基于人权保障给予充分谅解。近年来,由于治理措施宽松,这类侵害人民财产和人身安全、破坏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行为日趋严重。公安机关等政府司法部门在治理“两怀妇女”违法犯罪问题上受到了不同方面严重制约,难以实行有效的管控惩治和教育挽救,治理这类特殊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遭遇困境。本文分四个部分展开研究。第一部分,分析我国“两怀妇女”违法犯罪现状与当前治理情况。本文针对我国“两怀妇女”违法犯罪的现状,就其违法犯罪的特点和趋势进行归纳,对“两怀妇女”违法犯罪治理的相关法律政策和实际治理工作进行了梳理。第二部分,对“两怀妇女”违法犯罪治理中存在问题及成因进行分析。结合司法实务,指出当前对“两怀妇女”违法犯罪治理中,存在现行法律政策失之谦抑、违法犯罪作案动机恶性循环、执法权威惩治力度不足、执法成本责任风险增大、专业专职看守机构缺位、教育矫治帮扶措施乏力等问题。在成因分析上,则从对恶意犯罪估计不足、违法犯罪成本低、执法风险成本高、教育矫治工作不深入、社会治理工作不足等方面进行深入阐释。第三部分,就各地对“两怀妇女”违法犯罪的治理经验进行比较借鉴。针对“两怀妇女”违法犯罪的有效治理,当前我国部分地区进行了不少探索。本文在梳理各地不同治理形式基础上,对其各自特点和优势进行了综合比较。第四部分,系统提出“两怀妇女”违法犯罪治理的对策建议。本文在完善法律制度、增设专职机构、引入救济帮扶措施、加大警务协作等方面提出了详细的对策建议。这些对策建议,旨在既充分保障涉案“两怀妇女”特殊权利,又能公平、公正、依法、有效地对其违法犯罪行为以打击。本文指出,“两怀妇女”违法犯罪治理模式的完善,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有利于维护国家社会长治久安,对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