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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下,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以下简称“两类公司设立”)是深化国企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关键举措,是我国转型经济发展时期的重要战略目标,亦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着力点。在我国新时代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背景下,两类公司的设立能否促进控股国企创新,不仅关乎国有企业的做强做优,更影响着宏观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已有关于国资国企改革的相关研究虽然基于不同的改革场景,形成了相对丰富的研究结论与改革经验,但研究结论在理论层面仍存在部分矛盾冲突。与已有改革方式所不同,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试图通过设立两类公司来从制度层面来完善现存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然而,相关研究大都停留在理论探讨阶段,少数几篇实证研究或基于央企样本探究其对高管薪酬业绩敏感性的影响,或探讨了其对企业绩效的综合影响,而缺乏深入国资管理体制改革具体要求与异质性特征等方面的探究其对控股企业创新的全面分析。鉴于此,本学位论文以两类公司设立为研究场景,基于2008-2019年沪深A股国有上市公司的研究样本,以代理理论、资源约束理论、政府干预理论及企业创新理论为理论基础,通过建立双重差分模型(DID)探究两类公司的设立是否增强了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与提升了国有企业的创新能力,具体的影响机制或作用路径是什么?本文基于企业内部代理成本及外部政府干预的双重视角,研究发现,当国有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成为两类公司时,有助于缓解控股企业高管的代理问题、减轻企业的政策性负担以及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力,进而使得控股企业的创新产出得到明显增加,且这一研究结论经过PSM+DID、更换对照组、变换变量定义与回归模型等系列稳健性检验之后,结果依然保持不变。随后,深入两类公司设立的制度背景,试图探究两类公司自身设立特征层面的差异将如何调节两类公司设立对控股国有企业创新产出的基本影响?结果表明,相对于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对控股国有企业的创新促进效应更为明显;相对于新建设立,改组设立的两类公司的创新促进作用更为显著;控股时长的增加有助于强化两类公司设立对控股国有企业创新产出的促进效应;金字塔层级的减少亦会对两类公司设立的创新促进效应产生正向作用。进一步地,本文探究了两类公司设立的创新促进效应是否还会受到控股企业自身内外部治理机制完善程度的影响?基于控股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程度(包括股权层面与高管层面)、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党组织嵌入的内部治理机制,以及企业所处的产品市场竞争、分析师跟踪数量与大所审计等外部治理机制视角的回归结果表明,当控股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程度越高、第一大国有股的持股比例越高以及存在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即党建入章)时,两类公司设立对控股企业创新产出的积极影响更为显著;此外,当国有企业处于激烈的产品市场竞争、较多的分析师跟踪及其由国内前十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时,两类公司设立对控股国有企业的创新产出影响更为明显。最后,基于专利引用率、创新投入产出效率与创新产出增加值等视角的结果表明,两类公司设立不仅促进了控股国企创新产出的增加,而且也提高了创新质量,具体体现为专利他引次数的明显增加。进一步发现,两类公司设立不仅增加了创新产出,而且创新投入也得到了明显提升,进而带来了企业创新投入产出效率及创新产出增加值的同步提升。基于两类公司设立特征的拓展性分析也进一步发现,两类公司对创新质量的提升作用(包括专利他引次数、创新投入产出效率与创新产出增加值)在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组设立的两类公司、控股时长越久和金字塔层级越短的国企样本中更明显。此外,基于控股内外部治理机制的拓展性分析还发现,两类公司对创新质量的提升作用(包括专利他引次数、创新投入产出效率与创新产出增加值)在控股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程度越高、第一大国有股持股比例越大、存在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国有企业面临更激烈的产品市场竞争、较多的分析师跟踪及其由国内前十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时更显著。本文的研究结论不仅拓展了已有关于国资国企改革与企业创新两方面文献的研究视角,而且为加快推进与不断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及国有企业的授权经营体制改革等方面提供了相应的经验借鉴与政策启示,兼具学术价值与现实意义。理论贡献层面:一方面,已有关于国企改革的相关研究均已发现,政府放权与国企混改均可改善国企经营效率,但无论是政府不同层级之间的放权,还是政府通过增加金字塔层级来给国企放权都无助于国企高管代理问题的降低,且因放权一定程度上还可能恶化管理层的代理行为。而本文的研究则发现,两类公司的设立在弱化政府干预的同时,还可强化对国企高管的监督治理,有助于弥合和统一现有相关的国内外研究;另一方面,关于国企改革如何影响企业创新的相关研究,大都基于政府放权、混合所有制改革与国企高管考核激励等层面,上述研究虽然单方面为国企改革的提质增效提供了丰富的经验证据,但却忽略了企业创新的外部性,以及企业创新在数量,质量及效率等方面存在的不统一问题。本学位论文则同时基于企业创新投入、创新产出、创新投入产出效率及创新产出增加值等视角系统分析与揭示了两类公司设立对企业创新的全面影响,丰富了已有关于企业创新影响因素的国内外研究。现实意义层面:首先,两类公司的设立是新时代深化国企改革的战略方向与重要内容。本文基于企业创新视角,发现两类公司设立具有明显的创新促进效应。因此,本文为持续深入推进国资管理体制改革的提供了相应的政策启示。其次,结合两类公司设立的差异特征与控股国企自身内外部治理机制视角的深入分析,系统全面地探究、揭示和总结了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设立这一国资管理体制改革在实践运行中的突出作用、潜在问题与影响边界,以期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政策的优化调整以及国有企业自身公司治理机制的持续完善等提供相应的经验借鉴。最后,在国有企业从“管资产”到“管资本”转化的大背景下,本学位论文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所控股的国有企业,在从国有经营转化为市场化经营的过程中,其如何借助国资改革的红利、如何通过加强企业研发创新,将国家发展战略嵌入到企业转型发展的理念与路径之中提供了相应的实践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