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背景下的抽逃出资罪问题探析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woyaojiayou123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3年公司法修改以后,公司注册资本制度发生了重大变化,除了国务院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特殊规定以外,公司注册由实缴制变成认缴制。新公司法的修改使得刑法和公司法之间的衔接产生了空隙,于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立法解释的形式对刑法第159条进行了修改,废除了抽逃出资罪对于实行认缴制公司的法律适用。这一修改再次引发了关于抽逃出资罪的争议,理论界的理论发展和实务中发生的情况有些脱节,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下抽逃出资行为的法律规范无法起到原有刑法的震慑力,经济环境、社会信用体系、多方利益的诉求呼唤继续保留抽逃出资罪。本文通过梳理抽逃出资罪的立法变迁,总结分析了抽逃出资罪的立法特点,希望能够更加全面的认识这一罪名。针对公司法修改后的法律适用,发现了抽逃出资在理论和实践中还有很大的问题和困惑,解决这一困惑需要挖掘出公司法与刑法关于抽逃出资之间的衔接,尤其是公司法与刑法对抽逃出资在立法模式、行为认定、行为主体、判定标准上的冲突。为了以更宽阔的视野分析和解决这一问题,通过检索日本、德国、美国等国在取消最低注册资本制度后规范抽逃出资的立法,不难发现,对于这一行为的刑事立法各国还是比较丰硕的。分析新公司法修改后刑法在维护资本充实原则的立场,从刑法的法益保护、抽逃出资的行为违法性、社会危害性、抽逃出资的现状、公司财产的保护以及对外资企业的规范角度,得出在认缴制公司之下需要继续保留抽逃出资罪。同时,在整个分析过程中又发现了刑法在该罪名的规定中还有一些不足,希望在保留的基础上能够使其更加的完善,并提出了一些设想。具体包括:改抽逃出资罪为抽逃公司财产罪,明确“出资”和“公司财产”的概念差异;扩大该罪名的犯罪主体;明确抽逃出资罪的涉案标准;规范抽逃出资的惩罚尺度。以期该罪名能够更好的发挥其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公司财产的作用。这样使刑法的公平性、可接受性、权威性得到切实的贯彻,也使刑法的保障机能和公司法的制度构建之间得到最佳平衡。
其他文献
大豆根腐病(Soybean root rot)是大豆生产中最重要的病害之一,其发生分布广、病原种类繁多、危害严重,难以防治的世界性大豆病害。在全世界各大豆主要生产国均有发生,最早由美国学
随着新课程改革的深入,思想政治探究题正引起广泛的关注。新课程倡导自主、合作和探究的学习方式,针对这一变化,江苏省从2006年开始在高考政治中采用了探究题这一新题型,与传
城市公共设施服务边界(Urban Service Boundary,简称“USB”)研究较少受到国内外学者的关注,作为一种城市空间增长管理工具和弹性城市空间增长边界,USB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以来,我国经济实力逐渐增强,综合国力不断提升,在国际舞台上越来越受人瞩目。随着日照与国际世界的交流日益频繁和多样化,本市相关材料的翻译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
目的:本研究旨在利用18F-FDG PET/CT研究帕金森病认知功能障碍(Parkinson’s disease-cognitive impairment, PD-CI)的脑葡萄糖代谢特点,寻找其发病机制、进展过程,评价18F-FDG PE
行政权力运行的根本目的在于执行国家意志,推动社会稳定发展.但是,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现阶段我国的行政权力在运行中还存在一些背离其根本目标的现象,这就是行政权力运行的
国家《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纲要(试行)》强调“评价”要发挥学业评价、潜能评价、激励评价的作用。从《纲要》强调的“全面发展”、“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发展中的需
国内外的研究一致表明,个体对自我相关的信息(相对于他人相关的信息、语义语音信息)存在编码偏好。由于具有高度的社会适应价值,自我相关信息的注意攫取能力更强,并且具有记
随着犯罪率的逐年上升、犯罪形式的变化多样,服刑人员的数量在不断增加,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出现的问题也愈加严重,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相关问题正在
研究生由于学习倦怠而表现出来的情绪衰竭、回避学习等行为,会对学习环境、教育环境产生严重的污染。一旦整个学校的学风遭到破坏,势必会影响整个学校研究生教育的氛围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