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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不仅是缔结家庭、生养子女、延续生命的基础,也是每个人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之一。自古以来人们对待婚姻就十分重视,更是通过设定各种礼仪制度来体现婚姻的庄重。婚姻将两个人的命运以及两个家庭的关系紧紧地联结在一起,并形成一个新的家庭,而这个新的家庭接着参与社会生产活动,进而对整个社会产生影响。中国古代长期受儒家思想的影响,人们十分重视家风的养成,一向追求家庭和睦,强调劝和不劝离,因此,离婚对于旧时的中国人民来说是一件很难以启齿的事情,对于受压迫的妇女更甚。然而随着时代的进步、经济的发展、制度的变迁、国门开放程度的不断加深,人们的思想得以开化,对不合时宜的封建礼教制度愤慨不已,更是通过各种方式来表达与旧习俗的决裂。婚姻作为人生大事,自然也就成为了深刻变革的领域之一,男女平等、婚姻自由成为了进步人士的追求,渐渐地离婚不再是人们闭口不谈的禁忌,反而得到了人们的认可,甚至成为了时髦。婚姻自由的觉醒是对旧时封建婚姻礼教束缚妇女的反击,但是过度的强调婚姻自由,不是理性反抗的选择,未免有过犹不及之嫌。我们不否认婚姻自由的存在,这是人性使然和婚姻制度发展的趋势,但我们也不应该放弃对过度私欲的束缚和引导,这才是理性的人们应该做出的选择,而这也更是我们追求文明,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2018年8月27日,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进行审议,其中婚姻家庭编中新增了离婚“冷静期”这一制度的拟规定,即当婚姻登记机关收到当事人离婚登记提请之日起一个月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异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2019年6月26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二审稿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时,进一步将当事人冷静的时间确定为30日。离婚冷静期制度的提出,无异是应对我国新形势下离婚过于自由、假离婚案件频发等问题所进行的有益探索,但是,在我国现存的法律法规中,除了民法典草案中的规定之外,并没有对离婚冷静期制度进行明确的规定,因此,为了民法典颁布之后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落地实施,我们需要对这一制度展开探讨和研究。本篇论文写作基于我国离婚冷静期制度的提出以及即将实行的现实情况,通过搜集与离婚冷静期制度相关的资料,探讨其在我们国家建立的重要性和现实可能性,并从构建理念、立法完善、程序设置以及辅助措施等角度,为这一设想的构建实施提供一些建议,为完善我国婚姻家庭等民事法律体系做出一点有益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