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在总结我党反腐倡廉的基本经验时指出:“必须坚持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制度,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经过改革开放以来三十多年反腐败工作实践和探索,我国政府建立和形成了教育防范、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监察惩处、考核测评、廉政预警等六大机制,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新形势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六大机制,把预防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是纪检监察部门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因此,探索建立腐败预警机制,对于把握反腐败工作的主动权、保护干部及维护党委和政府的形象,既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是建立反腐败预警机制,有利于把握反腐败工作的主动权[1]。通过建立党风廉政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带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使反腐倡廉决策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做出最符合实际的决策,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做到防范在先,关口前移,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和主动性。二是建立反腐败预警机制,有利于保护干部,维护党委和政府的形象。保护干部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干部政策。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使我们党的干部经得起权力、金钱的考验,事前预防就显得尤为重要。建立反腐败预警机制,可以从苗头抓起、从源头抓起,通过预警机制及时提醒、有效遏制,有利于保护干部,维护党委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本文以菏泽市腐败预警机制构建为对象,在实地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和掌握其基本情况的基础上,采用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等方法,对腐败预警机制构建问题进行了初步的探讨,对于我国政府丰富腐败预警建设理论和指导我国腐败预警建设实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论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导论,主要说明本文的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的目的方法等;第二部分为“腐败预警机制构建的基本问题”,在界定相关概念的基础上,阐述了腐败预警机制构建的必要性及腐败预警机制等基本理论,为文章的展开奠定理论基础;第三部分为“菏泽市腐败预警机制建设的实践”,主要对菏泽市腐败预警机制体系建设的背景、主要做法、成效及基本经验进行全面总结,旨在深入把握腐败预警机制建设的规律;第四部分为“腐败预警机制运行模式及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出腐败预警机制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并从对腐败预警机制建设的深度认识等方面对菏泽市腐败预警机制建设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原因分析;第五部分为“腐败预警机制构建路径思考及对策建议”,实事求是地针对腐败预警机制构建中存在的问题给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