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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机构改革问题,不仅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更是推进我国政治文明建设不可或缺的重大举措。改革开放以来,历届政府都根据当时形势的需要进行了机构改革,适应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各次机构改革呈现不同的特点,也各自留下不同的未解决的问题。历次机构改革中存在的共性问题是循环问题,循环表象下的实质是政府职能未明确、机构设置未规范化、法定化、机构人员的进出关口未把好这三个因素。而在这三个因素中政府职能又是关键因素。政府机构改革牵涉面极广,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等方方面面都会与机构改革相关联,作为机构改革的关键的政府职能更加会受到这些方面因素的影响。具体来说,由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决定,政府的经济职能在于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即政府不能是经济发展的直接提供者和直接干预者,而应该是经济规则的制定者、监管者和经济发展的协调者,是经济发展方向的引导者,是投资环境的改善者,是公共服务和公共设施的提供者。由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决定,我们要理顺我国执政党、人大与政府三者之间的关系,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其中,政府的政治职能重点在于充分实现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由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决定,我们要在理顺各部门、各层级政府之间的职能关系的基础上整体转变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内涵,政府要由“行政-控制”型管理转变为“规则-服务”型管理,要由非规范性的“为人民服务”转变为制度性的公共服务,同时,要按“政事分开”的原则进行事业单位社会化改革,大力发展中介组织,从而借助市场和社会组织的力量来为社会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由三大体制改革的要求,确定政府职能转变的方向,明确政府职能的内涵。进而,我们要依据政府职能法定设置政府机构、依据政府职能把好人员的进出关口,最终推进机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