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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将在新会计准则实施的背景下,从上市公司保牌的目的出发,研究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情况。以2007年沪市扭亏84家企业为样本,通过对其利润构成的分解以及各利润构成项对利润总额影响程度的分析,发现:新准则实施后,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依然存在,且上市公司主要是通过营业外利润和投资收益这两个非经常项目实现扭亏的。对这一研究结果,本文进一步从政策上分析其存在的原因,发现是由于新会计准则在债务重组、捐赠处理、金融资产分类标准、长期股权投资账务处理、视同销售的处理、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的计价、借款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