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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共分六章。第一章考察了真理和价值问题研究的四种思维方式。第一种是主客关系论。它脱离概念的全体,仅仅着眼于抽象的主体和客体及其关系对真理和价值进行界说,将真理理解为主体对客体的正确认识,视价值为客体对主体的意义,再进而讨论已然成为现成东西的真理和价值的关系。这是一种把事情当作事情本身去理解的直观的观点。其他三种思维方式都超出了主客关系论的狭隘视域,把问题当作全体去理解。精神关系说把真理和价值当作“绝对精神”去理解,于是真理就是“绝对精神”认识了它自身,价值则是精神的自我解放。它的结论是不正确的,但是它对全体的环节划分方法提出了深刻见解。生存关系和经验关系说把问题当作“生存”或“经验”去理解。前将真理和价值的问题指向人的生存方式,后者将经验(“生活”和“历史”)建立为诸多环节的统一体,它们都形成了对真理和价值问题的独到见解,同时又由于对全体或全体的结构缺乏正确的理解而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实践关系说以实践取代“绝对”,并在这个视域下借鉴和改造了精神关系说的方法,把真理和价值当作实践去理解。这是本文认同并加以发挥的思维方式。第二章考察价值的第一个环节即价值的根据。价值的根据是主体性原则。不能以个人的活动原则为出发点去解释社会生活,离开“普遍立法”的原则,个人活动的功利原则、幸福原则或需要原则就只是抽象的东西。“普遍立法”的原则以发展为其基本内容,社会的目的就是发展。作为社会性范畴,发展既具有总体的规定性,其内部又包含主体间的差异。发展的尽可能高的整体水平和尽可能小的内部差别相统一,构成社会生活的普遍原则。第三章谈价值的条件。价值离不开条件,价值是对条件的利用和创造。依其根据是否存在于主体这里,条件分为环境和工具。条件和需要是主体活动的两类基本要素。它们没有独立的形态,是在一定的活动方式下同时确定下来的。各种要素的价值只有通过一定方式的活动才能实现,要素的价值是活动方式的价值的构成环节。总的来说,价值问题就是活动方式或生活方式的意义问题。第四章谈作为价值条件的认识和真理。价值活动必须以认识为指导。主体不但要认识自身的需要,还要认识满足需要的条件,并将这些认识会聚于对自己的活动方式的认识之中。认识的意义也正在于对价值活动提供指导,它的真理性同时是它的“现实性和力量”。真理以活动方式的本质和必然性为内容,这就是法的真理,它的最高形式是政治科学。第五章讨论价值的第三个环节——价值活动的方式(法)。法不是客观性的直接结果,它是意志的外部存在。但意志并非任意,而是以客观性为根据,因此法最终是由客观性决定的。个缺乏自我意识,无法形成共同意志的共同体,如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社会,尽管保持着共同体的外观,只是一个虚幻的共同体。社会必须把普遍的原则建立为自己的根据,将特殊利益和共同利益统一起来,否则国家就会失去稳定性。第六章研究价值的第四个环节即价值活动的现实结果。意志以客观的主体性原则为根据,通过调控活动方式,力图促进主体的自由和发展。意志达到目的,即价值活动取得它的现实结果,既是对活动方式的价值的确证,同时又是对认识的真理性的确证。真理和价值最终统一于人活动的现实性之中。人是追求自由和解放的存在者,自由和解放的现实性环节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划分历史阶段,把握历史发展脉络的不同于自然时间的尺度——历史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