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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试图探讨在向市场经济的过渡中,中国的劳动关系在重构中如何才能获得均衡的研究。而这一研究的中心,则是集中围绕着中国工会的角色、身份和作用的转变等相关工会制度问题而展开的。 本文在逻辑上完成了两次重要的理论建构过程,形成了以劳动关系结构冲突与均衡理论检验国家主义工会制度的基本论证。 作为第一次理念建构的准备,本文首先以企业契约理论为基础,形成了工会在劳动关系中作用机理的理论。然后把对劳动关系运行的规制归纳为个人规制、集体规制、社会规制和国家规制四个方面,提出集体规制是唯一同时既具有约束力,又具有自治特征要求的。以工会为主体形成的集体劳动关系体制便成为工业社会劳动关系的基本制度构成。以这两个理论上的创新为起点,本文的第一次理论建构在对不同类型工会制度功能加以比较分析的基础上,总结归纳出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应当具有的代表性、约束性、自治性和社会性四个维度,从而形成了用以检验工会制度功能完整性的研究视角。 第二次理论建构是在对列宁主义工会思想和中国工会制度演进全面回顾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国家主义工会制度的判断。这个理论模型不仅为全文的分析给出了检验和分析的对象,并且以工会功能模型要求和市场经济的环境约束为条件,形成了关于国家主义工会在对市场经济适应过程中的制度改进的趋向和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