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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利用援助手段促进受援国的外资流入,一直是学界研究的重要课题。长期以来,日本注重于利用援助手段改善受援国的基础设施水平及经济发展水平,改善受援国国内的营商环境,以带动外资流入。因此深入研究日本政府开发援助对其对外直接投资的影响,可为“一带一路”背景下今后中国如何处理好政府开发援助与对外直接投资的关系提供理论参考和实践依据。本文基于2003年至2016年日本政府开发援助及日本对外直接投资相关的宏观经济数据,以28个国家为样本,将援助划分为四个部门,运用固定效应模型实证检验了不同部门的援助对日本对外直接投资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不同类型的援助对日本对外直接投资的影响作用不尽相同。经济基础设施部门的援助对日本对外直接投资的促进作用较为明显,而社会基础设施部门的援助对日本对外直接投资的作用不明显,由此可以看出相对于社会基础设施部门,援助的“基础设施效应”主要通过经济基础设施部门显现出来。生产性部门的援助对日本对外直接投资的挤出效应并不明显,而包括商品及一般预算援助、债务减免以及人道主义援助在内的其他部门援助对日本对外直接投资具有较为明显的挤出作用,即其他部门的援助对直接投资具有“寻租效应”。为得到较为稳健的结果,本文使用支付总额替换承诺额以衡量核心解释变量进行稳健型检验,得出的结论与前文一致。目前,中国的政府开发援助仍旧处于从受援国到施援国的转型时期,如何通过对外援助提高受援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加强与受援国之间的投资、贸易合作关系,已成为中国现阶段发展的必要课题。基于本文的研究结论,我国应增加对受援国经济基础设施部门的援助力度;应加强受援国当地的人才培训、加强对受援国生产部门的技术支持来提高援助的有效性,从而提高受援国的生产能力;应加强对受援国援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测力度,减少受援国政府利用援助款项贪污寻租的可能性;此外,还应加强我国援助的制度化和法制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