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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侵权有助于扩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本文以专利为重点研究间接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专利法的立法目的是通过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来鼓励发明创造,进而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社会的创新能力,从而来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专利侵权的认定尺度则是调节两者平衡的杠杆。对于专利侵权的认定,通说采全面覆盖原则。而随着产业链的不断增加,那些仅制造权利要求书中某一项部件的行为无法被认定为侵权,影响了专利权人合法权益的实现。间接侵权制度作为弥补专利侵权认定不足的手段,在许多国家中已有规定,但间接侵权制度的运用也带来了专利权人滥用权利的风险。 本文运用比较法学、法解释学和法社会学的方法,主要以专利间接侵权立法的先行者——美国为例,通过揭示美国将间接侵权制度写入专利立法的过程及立法背后的理论与实践争议,结合我国在专利领域现状及对于专利中间接侵权的已有的研究成果(通过共同侵权理论、扩大必要技术特征来制约),分析我国在专利立法所面临的间接侵权困扰,并对构建我国专利法上的间接侵权制度提出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