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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民族声乐发展到今天经历的这些巨变从根本上说应该是一种文化的发展。中国传统乐论实际上也强调了艺术作为文化定义的观点。金铁霖教授的教学出发点是“科学唱法就是表达声乐作品的工具,所以每个人在具体的唱法上是可变的,最重要的是演唱什么作品,声乐作品是决定唱法的关键。”①由此可以看得出来,较高的艺术底蕴必将生成歌唱生命的长青之树。人们考察不同时代、不同人所运用的艺术元素、结构和构思方法,并探索确定这三者中每一种发展的特性一一按这样的走向,这条路必然能通过它呈现出意料之外的丰富性。对于艺术作品的考量一直都是存在争议的话题,音乐艺术的评价源于对每个艺术细节,感觉的真切感受,细致揣摩,这种敏锐的艺术察觉力是能否创作出优秀作品的关键。过去的伟大作品是那些基于基本要素的作品,而且这是它们成为不朽之作的惟一原因。这些细节部分要获得整体意义,并且存在于它们的内在关系之中。因为每个作曲家的人身经历,社会历史背景,家庭的不同,甚至是性格的不同或者是世界观的不同,每一位作曲家都会因为各种不同的潜在因素而创作出具有自己独特魅力的作品。这些作品充分的反映了作曲家的个人偏好和性格特点。一件作品虽然在最后定稿以后非常稳固的出现一种乐谱,但是,作品的演奏也会使作品发生很大的改变,音乐作品的实现必须依靠演奏家的精心演奏。所以演奏也不是一层不变的,甚至每一次演奏都会不一样,正因为这种不一样,使音乐作品在一次一次的演奏演唱中得到改进,再创作。从这个意义上讲,作曲家和演唱者需要在更高的文化层面为共同实现情感的脉络与民族风格的统一而达成某种程度的沟通。这不仅是完善个人文化修养的客观需要,同时在繁荣社会主义文化大背景下深化和推进民族声乐理论建设的客观需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从文化价值的角度充分实现中国民族声乐的独特的美学追求——音、诗、画以及意境的贯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