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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行政审批体制改革自70年代末开始至今已进行了多轮,改革的范围逐步扩大,由点到面,由东部沿海扩展到内陆地区,由经济领域逐步扩展到社会各领域。对行政审批体制改革的研究探讨意义重大。
文章首先分析了现行审批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行政审批事项总量多,法律依据不足,审批程序环节多,对审批监督不力等。在总结前阶段制度改革经验教训、分析国外改革成功做法的基础上,归纳了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方向:清理和调整现有审批职能,完善行政审批条件和程序,加强对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督。
由于改革牵涉到行政审批机构的直接利益,关注程度较高,本文认为加大审批模式创新的探索,建立完善并联审批制度,不调整现有权力利益格局,改革的阻力小,工作矛盾能够得到缓解,有利于改革自身的稳步推进。
《行政许可法》颁布之后,各地加大了对并联审批模式的探索力度,取得了一些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并联审批程序有待优化,并联审批范围有待扩大,并联审批收费有待规范,材料受理环节有待加强等等。针对这些存在的问题,本文详细阐述了相关应对措施,在优化并联审批程序、规范并联审批收费等方面做了细致的探讨。
为了提高理论的实践应用成效,本文随后选取建设项目领域作为实践对象,从法律对策的角度对并联审批制度的完善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具体探讨。针对建设领域行政审批的具体问题,从合并相关审批事项,探索全过程并联审批,压缩并联审批环节,缩短并联审批时限,增强审批人员服务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法律对策,以期能够适应并符合我国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