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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运动推进了中国反封建思想的发展进程,提倡西化理论,开创了文学新时代,在此背景之下教育制度也开始发生变革。1921年10月颁布的《学制系统改革案》(壬戌学制)即新学制,借鉴了美国的“六三三”学制,开创了我国的教育新局面,1923年的《初级中学音乐课程纲要》进一步提出乐理应作为音乐课的必修课,从而提高乐理的地位。萧友梅作为近现代专业音乐教育的开拓者以及“新音乐”的重要倡导者之一,根据美育原则制定音乐课的目标,亲自参与课标的编订,同时身体力行地编写了一系列音乐教材,为中国近现代学校音乐教育的发展添砖加瓦。本文以新学制指导下萧友梅所编写的《新学制乐理教科书》(六册)为研究主体,结合当时学校音乐教育与乐理发展的大背景,以求全面细致地把握该教材的内容主体构成以及思想价值。本文以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作为方法论指导,充分运用文献资料法、比较分析法、分析归纳法,对《新学制乐理教科书》进行详细的研读,对六册教材的出版时间线、教材编辑大意、目录框架、文字内容、图表谱例、课后习题进行全面分析,尽可能全面深入的研究该教材。首先梳理编者的音乐人生,分析教材的撰写背景、编辑大意与同时期乐理教材的编写情况,然后整体叙述该教材的由来,最后通过对教材内容主体的研究,归纳其特色:系统性、全面性、专业性、个性等各方面。本文针对这套近百年的乐理教材,力求通过历史和当代的视角对其作出公允的评价,并将其与吴伯超的《北新乐理》做对比研究,且认为《新学制乐理教科书》是一本兼具专业性、全面性、实用性的教材,有着明确的编辑大意和编写主线,是同时代的上乘佳作,影响力颇深。它既有时代的烙印也顺应着时代发展,既推动历史的发展也因历史所限,对现今的乐理教材编写可提供参考也可规避一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