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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煤炭产业与电力产业联系密切,煤炭是我国电厂生产所需的主要能源,电厂则是我国煤炭企业销售煤炭的主要客户,双方依赖度很高。自从2002年电煤价格市场化以来,煤电企业双方的矛盾日益凸显。在每年召开的煤炭订货会上,煤电企业双方就重点合同的电煤价格往往很难达成一致。2007年以后,煤炭订货会更名为煤炭产运需衔接合同汇总会,标志着政府不再对电煤价格进行干预,电煤价格完全由煤电双方共同决定。但是,作为电煤市场化交易的一种重要形式,煤炭产运需衔接合同汇总会的交易效率仍然不高,煤电冲突时有发生。为了避免电煤市场化交易的冲突,煤炭企业与电力企业兴起了煤电整合的热潮,主要表现在煤电一体化、煤电战略联盟的实施,其中以煤电一体化形式发展最为迅速。但是煤电一体化的实施受到一定条件的限制,目前存在过度发展的情况。煤电战略联盟作为另一种煤电合作方式,联盟的成功实施能有效缓解我国煤电冲突,因而值得进行重点研究。但是,现有文献缺少针对我国煤电战略联盟实施的相关研究,尤其缺乏对煤电战略联盟具体构建的研究。文章结合我国煤电企业实际情况,针对现有煤电战略联盟实施的不足,对煤电战略联盟的构建问题进行研究,以保证煤电战略联盟的顺利实施和进一步推广应用,从而缓解我国煤电冲突。文章首先分析了煤电战略联盟构建的现实背景,主要分析了煤电企业现状、煤电战略联盟实施的意义、现有煤电战略联盟实施的不足和煤电战略联盟构建研究的意义,认为煤电战略联盟的成功实施可以较好的缓解煤电冲突,并且通过联盟的合理构建能够较好的解决现有煤电战略联盟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文章其次针对现有煤电联盟的实施问题,依据纵向交易关系选择的相关理论,对煤电企业的煤电战略联盟这种纵向交易关系的选择问题进行研究,认为决定企业是否实施煤电战略联盟的主要因素是电厂的类型、煤炭企业的类型、电厂与煤炭产地的距离及运输条件、合作契约的完备性、和煤炭品质特性,从而为煤电企业纵向合作方式的选择提供了依据,防止煤电企业的过度整合。文章然后针对现有煤电战略联盟稳定性无法保证的问题,从保证联盟稳定的角度,提出了联盟构建的原则,即自愿原则、优势互补原则、合作共赢原则和联盟稳定原则;并从我国煤电企业实际情况出发,构建了煤电企业强-强联合的一对一战略联盟模式:并运用了匹配博弈中延迟接受算法实现煤电企业的联盟伙伴相互选择,并且通过算例说明该方法的应用。文章最后进行了煤电战略联盟构建研究的总结与展望。文章的创新之处在于从成本与收益的角度考虑企业煤电战略联盟的选择,认为企业决定是否参加煤电战略联盟应该主要从交易成本、组织成本、范围经济和纵向外部性四个方面进行分析。文章还将匹配博弈的延迟接受算法运用到了对联盟伙伴选择问题的研究,实现了煤电企业双方联盟伙伴的双向选择,并能保证联盟的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