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贩卖毒品罪是毒品犯罪中最常见、最多发的一个罪种。作为打击贩毒犯罪的主力军,公安机关在打击贩毒犯罪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同时,也遇到了许多棘手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缉毒工作的深入开展。本文从公安机关的视角出发,分四章对贩卖毒品罪中最为突出的、最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和分析。第一章主要在对零星贩毒活动现状、特点及打击中遇到的主要问题进行阐述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应当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应当适用毒品再犯条款、应当对毒品数量进行累计计算以解决少量多次贩毒发现打击难的问题;对待零星贩毒者中特殊群体,要坚持“一体对待”,防止轻纵轻放,同时,要尽快实现刑法与刑事诉讼法及相关行政法的衔接,以解决这些特殊群体羁押难的问题;对“以贩养吸”人员贩毒行为和贩毒数量的认定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准确认定。第二章主要提出了要以鉴定的有效成分来认定毒品种类,以规范对贩毒案件中缴获毒品种类的认定;对毒品纯度问题的立法沿革和存在的争议进行分析,提出要对缴获毒品逐步做到全部进行纯度鉴定,并对应不同的毒品种类、纯度和数量来综合考虑、准确量刑;针对当前毒品种类庞杂、品种更新频繁的实际,建议在禁毒立法中对于所有毒品都确定定罪量刑标准,并以列表方式公布,今后可以根据毒情变化和工作的需要随时增加或者删减毒品种类及调整折算标准。第三章主要分析了诱惑侦查在侦破贩毒案件中的实际运用,以及刑法理论界对其的不同看法,提出了应立法明确赋予缉毒部门开展诱惑侦查的权力和严格控制诱惑侦查适用的条件、依法管理使用缉毒特情的建议。第四章主要对构成贩卖毒品罪是否必须以牟利为目的、毒贩的明知如何认定、如何区分贩卖毒品罪与非法持有毒品罪、为吸毒人员居间介绍购买毒品和代为购买毒品性质的认定等四个区别贩卖毒品罪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自己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