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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对水资源需求量的增加,水资源在世界范围内已逐渐成为一种稀缺资源,这种稀缺资源需要得到优化配置,以实现可持续发展。我国长期以来主要通过行政手段配置水资源,大部分水资源被无偿或低偿使用,造成了一方面水资源严重短缺、另一方面水资源肆意浪费的现象。水资源问题己成为制约我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从美国、澳大利亚、智利等国家目前的研究结果和改革趋势来看,水权交易制度的建立都被认为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水权交易在我国还处于试点阶段,相关的法律法规还很不健全,水权交易作为合理配置水资源的一种经济手段,还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如何构建我国的水权交易法律制度是当今环境法学理论研究的热点之一,本文试图对水权交易法律制度运用规范分析、实证分析、逻辑分析等研究方法进行初步探讨,并针对我国水权交易立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的建议。第一章集中阐述了水权、水权交易的基本含义,认为水权是指非水资源所有人依法对地表水与地下水的使用权和收益权,而不包括水资源所有权;水权交易是指在政府的宏观调控下,水权主体利用市场机制将依法取得的水资源使用权,通过水权交易合同等合法的方式进行让渡的行为,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进行水权交易的作用和意义。第二章介绍了水权交易在我国的实践案例,并分析了与水权交易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存在的缺陷。第三部分对国外现行水权交易制度进行简要介绍,总结了国外水权交易的经验。论文指出美国的“水银行”是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工具,在稳定河流的径流量、保持水质以及为水生生物提供栖息地等方面起到了不少的积极作用。第四部分针对我国国情提出了完善我国水权交易立法的设想。建议修改现行与水权交易相关的法律规定,出台《水权交易暂行条例》。具体设想包括科学界定水权交易主体、明晰水事纠纷处理方式、确立水权交易原则、程序、法律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