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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即将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动力,成为我国未来经济发展的新引擎。每一个百分点的城镇化率,对应的都是上千万人口以及数以万亿元计的消费和投资。解决好人的问题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关键。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提出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创新人口管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但当前中国存在着严重的城镇化两极分化现象。大城市的数量和规模在不断的膨胀,中小城市比重在减少,小城镇在相对的衰退。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大规模的农村劳动力将流入到城市中。考虑到城镇化两极分化情况,农民将面临在不同规模的城市间进行选择迁移。本文结合地方公共品理论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地租理论,从地租效应的角度给出了一个关于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村劳动力在不同规模城市之间流动的政治经济学解释。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劳动力在不同规模城市间的流向与国家在政策上的倾向存在分歧,国家政策引导农民选择中小城市,但农村劳动力更希望流向大城市。大中小城市在诸多方面上存在差距,其中公共品供给水平差距比较明显。公共品供给水平是农民进行不同规模城市间选择迁移的重要影响因素。土地价值与公共品供给水平有高度的相关性,大城市的教育、文化、公共卫生服务等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明显优于中小城市,而这又在土地地租中资本化,大城市的土地价值高于中小城市,不同规模城市土地价值等级的差异又影响着城市整体公共品供给水平。因此,从公共品的角度出发农民在不同规模城市间的选择必然优先考虑大城市。新型城镇化将实现大中小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但迁入人口需要承担的分摊成本不同,大城市由于其分摊成本低,将吸引更多的人口迁入,其规模会进一步扩大。当大城市人口超过最优规模,在农村劳动力自由流动的前提下这使得均等化公共服务呈现拥挤效应。由于大城市过高的地租成本和公共品的拥挤效应,相较而言中小城市将成为农村劳动力流向选择。因此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大城市规模会有所增加,但增加的空间有限,中小城市的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将更有提升空间,成为农民的主要流向选择。本文除绪论外,分为4大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地租效应对地方公共品理论的扩展。首先明确地方公共品及其特征。然后对地方公共品理论进行了对比和总结,并对马克思主义级差地租理论及城市经济学对级差地租的发展进行了归纳和梳理,从而使本文的研究有了充分的理论依据。并在此基础上阐述了土地地租效应对地方公共品理论的扩展。第二部分介绍了引入地租效应的公共品对农村劳动力迁移影响机制分析。这部分首先确定公共品和私人品的关系,证明公共品是重要的迁移影响因素;其次阐明人口迁移的均衡条件;最后分析了受地租效应影响的地方公共品和人口规模的关系。第三部分分析了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农村劳动力在不同规模城市间流动。首先对公共品供给水平对农村劳动力迁移作了实证分析,表明大城市在公共品供给水平上的优势成为影响农村劳动力流入的重要因素。在这一客观现状的基础上分析新型城镇化的户籍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条件下农村劳动力流向的可能变化,并提出调节农村劳动力流向的政策建议。第四部分是对全文的总结。我国当前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农村劳动力大量进入到城市中,由于当前实际公共品供给水平差距,农村劳动力更加倾向迁移到大城市。而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中户籍限制的逐渐取消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中小城市将成为农村劳动力的主要流向选择,应提高对中小城市的公共品建设的财政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