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购物中消费者诚信问题研究——以“淘宝商城事件”为切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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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购物以其快捷性和低廉性吸引大量的消费者。近年来,电子商务发展如火如荼,其中,网络购物规模逐年扩大,创造的经济效益更远远大于人们对网络购物的预期,许多专家学者将网络购物视为将来的主流消费模式之一。但是这种新型的交易模式,有着法律规范难以调整之处。应该说,要使网络购物进一步快速发展,除了对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的要求外,诚信问题也成为网络购物发展之路上的重要环节。而对于诚信问题,当前学者们讨论的更多的是网络购物中经营者的诚信,鲜少关注网上消费者的诚信问题。由于消费者与经营者都是网络购物的参与者,双方的诚信对网络购物的发展都有重要的作用。网络购物的消费者不诚信消费会给经营者带来利益上的损害,如若不进行妥善的处理,在这种不诚信消费行为扩大之后势必将阻碍网络购物的发展。文章通过对去年10月发生的淘宝商城事件引出当消费者不诚信消费,利用网络购物中对消费者的倾向性保护机制进行欺诈性买卖、恶意差评、虚假投诉对经营者的影响。在第一章中,笔者对当前网络购物消费者不诚信消费的表现进行归纳,主要包括消费者信息不真实、消费活动不守信、交易完成后恶意差评或投诉、消费者不正当竞争等的现象。这些不诚信行为,既严重损害了其它网上消费者、经营者和社会利益,也降低了我国网上消费者整体的市场经济道德水准,扰乱了正常的电子商务市场经济秩序,降低了企业对消费者的信任度,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网上消费者的声誉和形象。我国网上消费者个人诚信问题的产生有着一定的渊源。笔者在第二章中对网络购物消费者不诚信消费的原因进行分析。当前整个社会存在一定的诚信危机,消费者道德水准下降、利用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消费者更多的倾向性保护欺诈买卖、恶意差评等情况在网络购物的快速发展中更加突出。当前法律制度的不健全是这种失信消费行为产生的法律原因,消费者没有诚信的意识——道德水准下降是失信消费产生的思想根源,不诚信消费的低成本性是促使失信消费的经济原因。目前最紧迫的是重建和巩固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诚信,采用加快诚信管理步伐、完善个人诚信管理、平衡网络购物交易双方的信息等手段促进消费者和经营者相互信任程度,最终创建和谐的网络购物环境,促进网络消费的发展。笔者认为,诚信不仅是道德范畴的概念,更是法律原则性规定之一,对于消费者不诚信消费的这一现象,只是依靠道德的要求或谴责是不够的,因此应该主要从法律、制度等硬性规定上着手。第三章中笔者对这一现象进行了对策设计,通过法律手段,辅助经营者提高抗风险能力的方法,最终提高网上消费者的个人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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