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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梳理客家文化旅游研究、旅游人类学研究及乡愁与乡村复兴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林镇古村的旅游开发为个案,基于旅游人类学之旅游与景观的理论脉络,研究客家村落的旅游景观营造的过程,具体关注林镇古村的生活场所景观化与族群文化景观化的问题。在研究过程中,以旅游开发各个环节的参与者为调查对象,试图以时间轴为线索描述林镇古村在旅游开发前的客家村落样态,开发中的景观化过程,及开发后的旅游景观格局,并结合理论讨论客家村落的旅游景观营造的逻辑及其后果。林镇古村位于广东省和平县,是外界公认的“纯粹的客家村落”,其最重要的依据来源于罗香林对客家分布的研究与判定。与此同时,林镇古村拥有独具特色的客家族群记忆和客家文化特征。在客家族群记忆方面,他们认为其祖先自中原南迁,经福建石壁村中转后迁至林镇古村,因而他们通过堂号追思中原故土。在客家文化特征方面,林镇古村村民以略带有中原古音的客家方言为日常用语,同时拥有注重防御功能和宗族聚居的四角楼民居建筑。自2011年起,林镇古村因其具备独特的客家特色走向旅游开发之路。在旅游开发过程中,村民的生活场所逐渐被规划旅游景点、线路与配套设施。同时所有客家文化要素都被挖掘与展示,其中四角楼建筑、名人文化和客家民俗被重点展示。借此,林镇古村完成了由一个客家村落向旅游景观的转变过程,即生活场所景观化和客家文化景观化。景观化意味着族群文化被整合到特定的空间进行展示、消费与体验,同时意味着乡村在旅游开发的带动下走向复兴之路。旅游开发以后,不同利益主体的实践共同建构了旅游景观格局。在旅游景观格局中,怀旧的游客通过想象与凝视影响了旅游景观的生产与再生产过程,分化的当地人则通过主导、参与与抵抗直接回应旅游开发的问题。同时,旅游景观的形成导致了原有的乡村社会文化发生根本性的变迁,由乡土社会转变为景观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