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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神崇拜不仅是民间信仰的一部分,也是社会性别文化的一种表征,女神崇拜参与了女性社会性别的建构,福建女神的产生与女性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的作用休戚相关。本文在前人相关研究的基础上,运用女性学、社会学和文化学等学科的理论知识,运用社会性别分析视角,运用文献分析法、田野调查法、比较分析法探讨福建女神文化建构的社会背景及其特点,分析福建女神崇拜事象中的社会性别关系,客观评价女神的形象和女性的地位,揭示性别不平等的客观实在,揭露女性受压迫的文化根源,亦倡扬女神崇拜的积极意义,肯定女性合法的文化地位和价值性,发出女性的声音,为两性发展提供新思路,推动两性和谐发展。
女神,实际上是以女人为原型的一种神话形象,是神化、圣化女性的多棱镜中折射出的形象。女神崇拜不仅是民间信仰的一部分,也是性别文化的一种表征,女神崇拜参与了女性社会性别的建构。女神崇拜是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一种超自然力量的存在,又要通过人为的象征系统体现出来,通过这样的象征系统,强化和表明了一些社会所推崇的制度和规范。因此,从社会学、社会性别的视角把福建的某些女神作为一种典型来加以系统地分析和反思,不仅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同时也具有不可忽略的现实意义。
本文由四大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绪论,主要说明本课题的研究背景与选题意义;对概念的界定与相关研究成果的简述;使用的相关理论与研究方法。
第二部分阐述福建女神文化的建构过程。福建女神多,并非偶然,与早期闽人独特的历史背景相关。特殊的地理环境为福建的造神运动提供了土壤,女性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的作用为女神的产生提供了原型,传统文化的延续是女神产生的客观条件。以福建的妈祖与严婆两位女神为例,将其放置在中国的诸多女神中做比对,这些女神具有共性:一是原始性与最高权威性,这源于母系氏族社会里女性至高无上的权力;二是慈母性,表现为女神为群体奉献的高尚道德性与生活的重情重德性。福建女神还有自身的独特性:巫觋文化是福建女神产生的重要土壤,福建地区古时多女巫,诸多女神都是由女巫演变而来;具有福建特色的母亲崇拜,不仅表现中国传统宗法文化中对母亲的崇敬感和归属感,更反映了福建地域女性在现实社会中的角色和地位。
第三部分呈现了女神崇拜事象中的社会性别关系分析。福建女神的产生与女性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的作用休戚相关,正如女性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一样,福建民间信仰中女神的作用是非凡的,女性神职人员是十分活跃的,女性信徒是十分广众的,换言之,人与神的世界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着同构现象。通过群体访谈、观察等方式收集的资料表明,父权文化在女神崇拜这一事象中表现为客观实在。儒家所提倡的“忠、孝、节义”的伦理道理,通过女神崇拜对其信众产生全面渗透,特别是对女性的德行进行教化和制约;当人类从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的演变过程中,女性地位普遍下降,神话传说中的女性也由独立神变为神女,以神的妻女身份出现,体现出父权文化对女性从属地位的规定性。从社会性别的视角对女神崇拜事象中的性别关系进行分析:女性是村落民俗宗教活动的重要参与者,女性在日常生活中的交流有利于民俗宗教知识和规则的传承,亦以言传身教的方式使大量民俗礼仪、禁忌得以延续;女性角色饰演依然沉重,随着社会的发展,乡村女性在家庭生活领域不乏主动权,但这种主动权的获得是与其对家庭的贡献成正比,例如地里田间的辛勤劳作,给家族添丁,照顾一家老小等;女性主体身份的自我认同度低,这是长期以来占据统制地位的父权文化中所设定的女性角色,在社会性别建构过程中产生显著影响。以上分析表明:在女神崇拜这一事象中,“男女公私”的格局仍占主导,女性缺失公共空间的话语权。这种信众行为的性别差异是由传统的性别文化,传统的角色期待,以及传统的家庭分工共同作用而成。传统的性别文化强调了一整套即定的文化模式、行为规范和评价体系,从而形成两性社会角色的刻板印象;传统的角色期待使女性产生了集体无意识,钝化女性的社会性别意识,客观上维护了既有的不平等的两性秩序;传统的家庭分工使女性把大部分精力用在了照看孩子和处理家务的家庭事务中,与男性相比,她们社会交往的范围较小,频率较低,是导致性别行为差异的重要原因。
第四部分展开对女神崇拜事象中社会性别思考。历史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应当用发展的眼光,全面、辨证地分析女神崇拜这一事象。一方面,女神崇拜具有局限性。即女神崇拜并不意味着女性权利的复归和解放,女神的产生与瓦解,实质上是受到父权文化的操纵与运作,女神崇拜并未带来女性地位的提高,究根结底,是由长久以来形成禁锢的二元文化所形成的。另一方面,女神崇拜对女性发展亦具有积极意义。女神崇拜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女性气质的重塑,传统女性气质的要求是充分的顺从和隐忍,随时代的变迁,女性气质的内涵也应不断变化,发展,女神聪明能干,大智大勇,扶弱斗强,救苦救难,浑身上下充满着胜利者的气概,既张扬了女性的智慧和能力,也是对“母性”角色的建构和不断重构;女神崇拜还蕴含着独特的女性文化价值,包括教育性价值和整合社区的功能,女神崇拜以一种无形的力量在客观的社会发挥教化作用,使信众间的相互认同感增强,产生凝聚力;此外,女神崇拜为两性和谐提供了平台,让男女两性在共神信仰下和睦共处,表现出一种和谐的性别关系,为我们提供了构建先进性别文化的现实启示。构建和谐的性别文化需要提升女性的主体意识,不仅需要女性自身主体意识的觉醒,也应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我国当前的文化建设之中,增强全社会的社会性别意识,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决策划的主流,另外,和谐的性别文化和制度应该是两性共同努力的结果。
只有扬长避短,发挥女性的主观能动性,弘扬女性先进的文化价值,将有利于两性平等和谐发展的文化成分,放在一个新的时代层面上,使之焕发出新的当代示范作用,构建和谐的性别文化,促进两性关系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