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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以来,恐怖主义在全世界范围内蔓延。中国也深受恐怖主义的威胁和毒害。2014年一年,我国就发生了多起恐怖事件。2014年3月1日,昆明发生了“3?01”暴力恐怖事件;4月30日,在乌鲁木齐火车南站旅客出站口发生爆炸案件;5月22日,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早市发生了爆炸案;9月21日,新疆轮台多处发生爆炸事件。恐怖势力制造的这一系列恶性恐怖事件,严重破坏了我国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并造成了巨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尤其是2014年3月1日,在“春城”昆明发生的“3?01”恐怖袭击事件,十几名手持砍刀的蒙面暴徒在云南昆明火车站对无辜群众大肆砍杀,造成了29名群众遇难、130多名群众受伤。这起事件是由新疆分裂组织策划实行,可令我们惊奇的是:新疆分裂组织竟然会选择在昆明发动这样的暴力事件。这次恐怖袭击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面对突如其来的恐怖活动,我们的反恐工作存在着一些弱点和不足,而且,我国的恐怖活动已经呈现出向其他民族地区扩散和蔓延的形式。做好民族地区的反恐工作、维护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已经是当务之急。笔者认为应对恐怖主义犯罪应当本着依法治国的理念,在有条不紊地进行反恐训练的同时,更应该不断地完善我国的反恐法律体系,将反恐工作真正做到法治化。故本文主要对我国民族地区的反恐工作如何做到法治化进行研究。经过对国际公约和世界主要国家反恐法律基本理论和实践经验的分析,笔者采用比较研究的方法、实证研究法、文献搜集法、系统分析法等方法,就我国《反恐怖主义法(草案)》在细节、立法指导思想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同时,针对我国民族地区反恐工作还提出了具体的法治化措施,如完善刑法中对于恐怖活动罪的法律规制;设立地方反恐怖主义法律;完善地方义务教育内容等。希望能为我国完善惩治恐怖主义犯罪的立法和处理民族地区反恐工作的法治化提供理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