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论文从动态的角度,站在国际农产品贸易检疫制度层面,透视WTO/SPS协定的形成机理、变迁规律和运行效果,准确定位中国植物检疫与WTO/SPS协定框架下的国际检疫规则可能的制度性冲突点,提出了针对性很强的一整套植物检疫政策调整方案。
首先,在选题分析和文献综述基础上,应用制度经济学的理论与方法,特别是借助国际制度论,构建了一个国际植物检疫制度变迁的理论模型,提出了相关假说,并以WTO/SPS协定进行了分析检验。主要结论是:农产品贸易领域的“囚徒困境”现象是国际植物检疫制度形成的直接动因;潜在利润的出现,吸引利益关切度高的国家或利益集团从事制度创新,推动了国际植物检疫制度的变迁;有关国家对一项国际植物检疫制度安排形成共识,只是为制度变迁创造了可能。制度变迁能否发生,还取决于这些国家能否寻找到利益交汇点;诱致性和渐进性是国际植物检疫制度变迁的两个特征;国际植物检疫制度的需求国家和供给国家常常重叠,但从国内利益集团角度观察,二者又是分离的;制度需求要经过一段时滞,才能与制度供给相等,进而实现供求均衡。
其次,应用博弈论和比较分析方法,构建了植物检疫制度安排与政策调整的国家行为模型,提出了相关假说,并以WTO/SPS协定框架下各成员国家的植物检疫制度安排与政策调整行为,进行了分析检验。结果表明:在信息不完全的国际社会中,面对国际规则的约束,各成员国将按照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的原则,对其检疫制度冲突点进行搜寻和调整,谋求国家利益最大化。农产品贸易规模大、实力强的成员国以主动调整为主,被动调整为辅,必要时可以通过修改国际规则的方式,达到战略调整的目的;而农产品贸易规模较小、实力较弱的成员国则多表现为被动式或服从式调整;尽管各成员采取的行为方式不尽一致,但国家植物检疫制度安排和政策调整的特征非常明显。植物检疫职能已由主要保护农业生产安全扩展为促进服务农产品出口和保护生态环境;对于一国植物检疫制度安排与国际规则冲突点的调整方式,需要兼顾本国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在一定时间内服从调整和违规不调整有所侧重,并通过积极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影响和谋求修订国际规则,以使本国利益合法化。
第三,以WTO/SPS协定为例,从该协定对成员国检疫政策和国际农产品贸易的影响以及执行情况等,分析了国际植物检疫制度的运行效果。得出如下结论:一是WTO/SPS协定对成员国检疫政策有一定的影响,但对核心政策的影响力有限;二是WTO/SPS协定总体上得到执行,但有不少因素影响了其执行效率,需要在新一轮农业谈判中不断完善;三是一个成员国家为更好地遵守WTO/SPS协定,需要全面地进行分析,尤其应该关注那些有缺陷的、模棱两可的原则,防止别国利用这些规则做掩护,侵犯本国利益,也可以利用这些规则支持本国农业发展,从而在国际竞争与合作过程中实现本国利益最大化。
第四,在分析中国植物检疫制度安排主要特征的基础上,解析了中国植物检疫与国际检疫规则可能的制度性冲突点。结果表明:中国的植物检疫政策与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相比,其管理体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做法等,计划经济色彩较浓,目前仍有半计划、半市场的特征,与WTO/SPS协定框架下的国际检疫规则存在一些冲突点。针对这些冲突,分别从战略、策略和战术的角度,提出了中国植物检疫制度安排与政策调整的一揽子方案。主要包括中国植物检疫制度安排与政策调整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从整体设计和渐进实施的角度,着重解决植物检疫管理体制、具体政策和传统做法等问题的建议。
最后,应用CLIMEX模型,以马铃薯甲虫为例,分析了植物检疫制度安排与政策调整对阻止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的重要性,并确定了新的马铃薯甲虫生物学参数,建立了马铃薯甲虫在中国的潜在分布区域,提出了阻止马铃薯甲虫从新疆分布区向内地主要潜在分布区扩散的关键性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