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美德伦理学的复兴源于对近代以来形成的主流规范伦理学的不满,这种复兴是在批判和构建中进行的。美德伦理学家不满足于将美德理论看做是近代主流理论的补充,他们努力的方向在于将美德理论构建成一个真正完整的伦理理论,从而能取代近代伦理理论或者是至少成为近代伦理理论之外的真正选项。美德伦理学要作为一门独立的伦理理论,必须在其理论构架内给出美德伦理学独有的行为指导的原则,所以美德伦理学必须解决美德与正确行为的关系问题。本文以美德伦理学的复兴为切入点,描述了古希腊以来的美德伦理学作为规范伦理学的一个重要的方向长期以来一直为人们所放弃,尤其是近代以来,以义务论和功利主义为代表的规范伦理学严重缺失美德这一维度的事实,并从美德伦理学对近代以来主流规范伦理学的批判和美德伦理学与义务论、功利主义的区别出发,说明美德伦理学是一种以行为者为中心,以美德为基础,不仅研究我们应该是什么的问题,还研究我们应该做什么的问题的独立的学科理论。在此基础上,从美德何以可欲出发,追溯美德传统,旨在说明美德是一种好的品质,一种相对固定的、习惯性的行为倾向和行为模式,这种由于习惯而形成的品质是通过学习和训练获取的,美德因其本身而可欲。伦理学仅有规范是不够的,我们必须关注规范背后的主体,以及主体的品质和行为。在美德伦理学视阈内,正确行为应该根据美德来定义。就美德如何提供一个可行的决策过程,使得行为者在具体情况才做出道德行为的问题,本文着重介绍了三位较为典型的美德伦理学家的思想,即斯洛特、赫斯特豪斯和斯旺顿的理论论证,并在三位伦理学家理论的基础上,尝试论述了以美德为基础来解释正确行为的独特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