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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公司债发行管理办法》出台,公司债的发行主体范围扩大到了境内设立的公司制法人,2016年公司债发行量大幅增加。随着类平台公司债的发展进入新阶段,对类平台公司债发行利差的研究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找出类平台公司债的发行利差的显著影响因素,能够为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选择发行时机、发行定价提供建议,并为投资者在一级申购类平台公司债时提供参考。另一方面,探究类平台公司债的“隐性担保”是否存在及其影响因素,可以帮助监管方明确新阶段的类平台公司债应重点关注的风险因素,对类平台公司债的相关政策进行完善,并对各地方政府控制当地类平台公司债的整体风险具有一定参考价值。本文通过实证方法,分析了地方政府因素对类平台公司债发行利差的影响情况。本文选取了2015-2019年在交易所发行的公司债样本,通过实证发现首先,类平台公司债和非类平台公司债发行利差存在显著差异,说明地方政府对类平台公司债存在显著影响,而且这种影响会因为地域差异及行政级别差异而存在异质性:发达地区的、高级别的类平台公司债发行利差更低,欠发达地区的、低级别的类平台公司债发行利差更高;其次,相比较非类平台公司债,财政收入等指标没有更多地降低类平台公司债的发行利差,地方财政状况和经济状况的好坏更多会通过地方政府的“隐性担忧”影响到类平台公司债的发行利差;最后,对于市场比较看重的信用评级,本文发现:在AA及以下、AA+这些“中下评级水平”下,评级机构可能出于谨慎性的考虑,低估了地方政府的“隐性担保”对类平台公司债违约风险的降低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