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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我国创业板市场正式开闸,创业板的开闸意味着我国资本市场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创业板作为主板的一个补充,它不仅为我国的中小企业提供了一个良好的融资平台,使那些有好的发展前景和想法但无充足资金的中小企业得到快速发展,而且有助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多层次发展。与主板市场相比,创业板上市的标准要低的多,由于创业板市场中存在上市门槛低、企业规模小、两职合一现象比较严重,容易出现内部人控制等问题,使得创业板上市公司中更容易发生盈余管理现象。由于盈余管理是管理层为了自身利益而对财务报告进行人为干预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普遍实施违背了会计准则中的真实、客观原则,降低了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严重误导了投资者、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的决策行为,使得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大打折扣。由于盈余管理主要是由委托代理理论中的“信息不对称”和“契约不完备”导致的,因此很难找到一种方法来完全规避盈余管理行为,而如何有效抑制过度盈余管理则成为了公司股东们和学者们研究的热点问题。近年来机构投资者在我国得到了迅速的发展,成为了我国资本市场的新兴力量,机构投资者作为介于大股东和个人投资者之间的第三方力量,相对于个人投资者来说具有一定的规模优势、人才优势、信息优势和理性投资的特点,同时又不具备大股东的绝对控股所带来的监管缺失,因此在参与公司治理的过程中应该能够起到一定的监督和制衡作用,从而为有效抑制过度盈余管理带来积极治理作用。但是机构投资者持股大都能对公司治理起到积极地治理作用吗?这一问题好像并没有一致的结论。有的学者认为,一些投机的机构投资者并不能起到积极的作用,反而会伙同公司管理层一起侵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特别是在股权集中度高的情况下,机构投资者很难对大股东实施制衡,为了自身的利益,机构投资者可能会伙同大股东一起通过盈余管理方法来蚕食中小股东的利益,损害公司业绩。基于此,本文试图从盈余管理视角,研究机构投资者与应计盈余和真实盈余之间的关系,同时分组检验在大股东绝对控股和非绝对控股条件下机构投资者与盈余管理的关系是否受到了影响,从而来验证股权结构是否会对机构投资者的治理作用产生影响。本文选取创业板上市公司2012年至2015年的1391个数据为研究对象,以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为自变量,应计盈余和真实盈余为因变量,并加入企业规模、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资产负债率、审计意见类型、资产收益率、公司成长比例等六个控制变量构建关系模型。运用截面修正的琼斯模型和Roychowdhury模型分别计算应计盈余管理和真实盈余的操纵程度。同时,又将第一大股东按50%持股比例划分为绝对控股和非绝对控股两种情形,在此情形下分别验证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与盈余管理之间的关系,看大股东控制是否会影响机构投资者与盈余管理之间的关系。通过对假设模型进行描述性统计、相关性分析、回归分析和稳健性检验,本文得出以下研究结论:1)机构投资者与应计盈余管理呈显著负相关,说明机构投资者对应计盈余管理起到了抑制作用;2)机构投资者持股与真实盈余管理呈显著负相关,说明机构投资者对真实盈余管理起到了抑制作用;3)在大股东绝对控股的条件下,机构投资者对盈余管理的抑制作用受到了显著削弱,而在大股东非绝对控股条件下,这种抑制作用并没有受到太大影响。说明当股权结构集中达到绝对控股时,机构投资者将对大股东起不到监督制衡作用,发挥不了积极的治理作用。最后,对策建议部分,结合本文的研究结论,本文分别从完善公司股权治理角度、抑制过度盈余管理角度、促进机构投资者健康发展角度进行改善。首先,从完善公司股权治理角度,可以建立多元股权结构和完善独立董事制度,.从而建立有效的监督和制衡机制。其次从抑制过度盈余管理角度,可以加强内部控制和完善内外部审计政策。最后,从促进机构投资者健康发展角度,需要为其提供良好的内外部环境并建立严格的退出审批机制。本文希望通过从以上三个角度出发来改善公司的盈余管理现象,从而优化社会资源的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