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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促进我国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事业协调发展,原中国银监会于2012年2月24日正式印发了《绿色信贷指引》。该文件要求对不符合环保规定和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和企业贷款加以限制,而金融机构应对绿色环保企业应给予积极的信贷支持与优惠利率。本文在理清绿色信贷政策对绿色企业投融资行为影响机理的基础之上,进一步利用政策效果评估模型双重差分法(DID)定量分析了该政策对绿色企业投融资行为的影响程度。本文以《绿色信贷指引》的印发为准自然实验,利用DID模型定量研究绿色信贷政策的实施效果发现:第一,该政策仅对绿色企业的长期负债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而并未对企业投资及作为企业主要融资来源的有息债务与流动性负债产生显著影响;第二,从时间趋势上来看,该政策对绿色企业长期负债及投资的正向影响在《绿色信贷指引》印发五年后才逐渐显著;第三,从该政策对绿色企业投融资行为影响的非对称性角度来看,相较于绿色国有企业,该政策对绿色非国有企业长期负债的正向影响更为显著。另外,相较于非东部地区该政策对市场化水平较高的东部地区绿色企业长期负债的正向影响更为显著,而对于其他投融资指标的影响并不具有这种非对称性特征;第四,该政策对绿色企业的资产收益率及企业成长能力均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即绿色信贷政策并未有效提高绿色企业的盈利能力及营业收入能力,同时该政策也并未显著提升绿色企业的投资价值;第五,通过剔除对照组中的重污染企业、利用PSM-DID方法等一系列稳健性检验之后发现其结论基本具有稳健性。从绿色信贷政策对绿色环保企业信贷支持的效果来看,该政策收效甚微。根据以上结论可得出以下几点政策启示:第一,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对能够促进环保、改善生态环境的绿色企业给予积极的信贷支持和优惠利率;第二,强化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并构建环境信息共享机制;第三,将绿色信贷政策实施的对象从企业本身细化到企业具体的项目活动;第四,加强绿色信贷政策与环保财政政策的协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