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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中国既取得了不少骄人的成绩,也面临着许多突发事件带来的社会风险。要有力避免这一系列的突发事件转变成更为严重的公共危机,重点在于预防。因此,各地方政府需要建立行之有效的预警机制。
本文主要通过介绍中国地方政府的预警机制的建设以及所取得的成效,同时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用系统和科学的相关原则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出了建设地方政府新型预警机制的具体政策建议。文章具体思路是:
第一章绪论部分提出本文选择该论题的缘由和现实意义。论述了中国目前所发生一系列的突发事件的现状,以及所带来的危害性和冲击性。提出该选题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对相关文献进行了具体的分类和综述。
第二章主要是对突发事件和地方政府预警机制的理论考察。综合分析了国内外专家学者的定论,总结出了突发事件以及地方政府预警机制的具体概念。阐述了突发事件的具体特征。依据其特征,对政府部门的职能及其社会治理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另外,对我国预警机制的历史发展有了一个纵向而全面的剖析,介绍了地方政府预警机制在不同历史时期的类型和特点。
第三章是对中国地方政府预警机制建设的实证分析。以湖南郴州“6.29”火车相撞事件及其应对为例,阐述了我国现有地方预警机制取得的初步成效。分析出当前地方预警机制的模式构建。同时也提出了目前地方预警机制仍存在的缺陷和不足。
第四章借鉴了美国的地方政府预警机制建设的有益经验,通过数据与图文分析,揭示美国政府的预警系统的制度及其机构的设置所取得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效果。
第五章是针对我国具体的国情以及现实状况,从社会意识、机构设置、制度建立等方面对优化地方预警机制的建设提出政策建议。社会意识上,一方面加强政府职能部门的人员提前预防的意识,另一方面增强民众的对突发事件预警及应急意识和能力。机构设置上,进一步合理统一应急机构的建设,规范从上至下统一管理和调配。制度安排上,通过健全法律、法规及各项制度建设,确保全方位完善地方政府的预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