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的退耕还林工程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受到广大干部和群众的高度肯定。但是,随着工程的推进,按现行政策,早期实施的退耕还林粮食和资金补助期限已陆续到期,如何巩固成果,是当前面临的一个较为严峻的课题。本文通过对邛崃市8个乡镇、16个村、80户农户的问卷调查,以及同各级相关部门的座谈,了解了地方政府在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以及存在的不足,并讨论了改进和完善地方政府在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发展中发挥主导作用的措施。邛崃市政府在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发展中发挥了两大主导作用:一是政府制定合理的林业产业发展宏观政策;二是政府制定合理的林业产业发展微观政策。其中政府制定合理的林业产业发展宏观政策包括:邛崃市政府树立发展林业产业的指导思想;邛崃市政府加快林业发展的基本原则;邛崃市政府加快林业发展的目标;邛崃市政府对邛崃林业产业发展的总体布局;邛崃市政府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的保障措施。政府制定合理的林业产业发展的微观政策包括:政府扶持企业;政府加快生产基地建设。邛崃市政府在主导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发展中也存在四点不足:其一,地方政府对退耕还林的绩效考核中缺乏监督机制;其二,政府规划生态林和经济林比重不协调,效益不明显;其三,政府对退耕还林后续产业的科技扶持力度不够;其四,政府对后续产业专业合作组织支持力度不够。从邛崃市的实践经验来看,应强化政府在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才能保证退耕还林工程的可持续健康发展,为此,地方政府应主要做到以下七点:第一,政府要统筹兼顾,合理规划布局;第二,政府要加强科技保障工作;第三,政府要高度重视后续产业中存在的问题;第四,政府要认真落实和完善相关政策;第五,政府各职能部门应加强联系,密切配合;第六,政府要畅通举报渠道,加大群众举报问题的查处力度;第七,政府要狠抓兑现工作,维护退耕农户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