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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世界,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的主题,发展中国家更多地依靠发展自身的经济实力来追赶发达国家现代化的脚步。国家间的交流与依赖程度日益加强,社会文化的多元化发展趋势也越来越明显,同时社会转型过程中所带来的传统性与现代性因素的冲突、斗争甚至矛盾日趋激烈,这不仅对社会成员的价值观、利益取向、生活观和道德取舍等多方面产生巨大的冲击,而且也带来社会的无序与混乱,社会的冲突与矛盾在深层次的体制约束下日益尖锐。这种矛盾最明显最直接的表现为危机事件的频繁发生。危机事件的爆发对政府管理能力和政府公信力是一次严峻的考验,而危机事件的处理直接影响到政府的应急管理能力和政府权威的合法性地位。
政府的合法性问题之所以成为世界各国政府广泛关注的焦点,关键在于合法性危机存在的普遍性和危害性。政治系统的合法性问题归根结底是政治系统的制度安排、组织结构及其权威所制订和实施的政策制度,是否以及如何获得其社会成员的认同和支持的问题。由于政治系统所处的发展阶段的不一致、发展目标的差异、所处社会环境的异同等等原因,引发政治权威的合法性危机的具体表现形式也各不相同,但任何政治系统都不可避免地会面临不同程度的合法性危机带来的威胁。尤其是转型过程中传统因素的逐渐消解和现代因素的不断生成之间的矛盾带来公共文化的多样化、社会结构的复杂化、利益主体的多元化等变化使系统内部合法性危机的出现具有必然性。政治权威合法性的消解最突出表现为广泛的社会突发事件或群体性事件的爆发,它是在社会公众对政治系统的权威缺乏认同和信任的基础上其民众对政府的政策、制度等涉及自身利益方面的不满情绪累积的结果。当前我国频繁出现的各种因拆迁、征地等政策引起的社会公众对政府行为的质疑和冲突,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我国在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过程中,政治体制的发展滞后于经济、社会、文化层次的发展。社会结构的变动、公众利益主体的多元化趋势、公共意识形态的弱化迫使政治系统必须加快转变自身职能,尽快完善法律框架下的制度安排,全面提高政府的常态与非常态危机管理能力。
本文以合法性理论为分析基础,主要以合法性基础的三个主要来源为切入点展开论述。在合法性的意识形态基础的问题上,当代政府的合法性建立在以社会契约为基础的人民主权理论之上,政府的危机管理要实现政府与社会成员之间从冲突走向一致性,形成两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从意识形态和价值认同上获取统治的合法性基础,一致高效地应对危机。在合法性的法治基础问题上,公共权力的获取和行使遵循既定的法律原则,而法律的产生与存在又是建立在政府与社会公众价值观基本一致的基础之上,即社会公众对政府的合法性认同基础之上。因此要求在危机管理中必须通过法律限制政府的“非法”权力和行为,防止政府权力在非常态管理中的滥用,实现政府权威的正当性。而在合法性的有效性基础问题上,政府对危机的有效解决直接反映了政府的应急管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从实践上引导公众对政府行为的认同和支持,反过来社会公众对政府的合法性支持也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政府对危机的妥善处理。但不能仅仅把合法性建立在有效性基础之上,而且政府对有效性的追求不能以政府权力的无限扩张和社会价值的侵蚀为代价,必须用法治来限制政府的权力,规范政府行为,建立有限政府、法治政府、绩效政府和责任政府的理念,从根本上实现政府治理的转型。
本文着眼于把对政治系统的合法性问题的研究具体到公共危机管理这一层次,把公共危机管理上升到政治权威合法性的高度,同时借助于对两者理论上的探索,结合危机管理的具体案例,阐述危机管理中政府、社会、公众间的相互关系,深入探讨社会转型过程中的矛盾与冲突,以实现政府、社会和公众间的良性互动入手探寻危机管理中实现政府合法性的途径,以此实现政府的治理目标。